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各设区市“大综合一体”行政执法改革方案的批复》(浙政函〔2022〕32号)、《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审定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的复函》(浙司函〔2022〕17号),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拟定了《遂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遂昌县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4月28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一、通过电话提出意见,联系电话:8527294。二、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遂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遂昌县妙高街道君子路276号;邮编:323300)。
遂昌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2022年4月18日
遂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遂昌县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各设区市“大综合一体”行政执法改革方案的批复》(浙政函〔2022〕32号),根据《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审定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的复函》(浙司函〔2022〕17号),现将遂昌县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通告如下:
一、《遂昌县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确定的发展改革、教育、民宗、民政、人力社保、建设、水利、气象等八个领域515项行政处罚事项,在遂昌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统一行使相应事项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等职权(具体事项见附件)。
二、除通告实施前已经立案但未结案的案件外,相关部门不得再行使已划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遂昌县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
丽水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