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高坪乡开展农村民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要求,以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关于预防民房火灾发生的批示指示精神,深刻吸取缙云“3.31”火灾事故教训,着力消除民房火灾隐患,提升农村抗御火灾风险的能力,根据遂消安委(2022)2号文件精神,结合辖区实际,扎实做好我乡农村民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紧紧围绕“遏较大、降亡人、保安全” 目标,结合全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工作,实现全乡民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得到有效整治,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乡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在乡党委、政府领导下,成立全乡农村民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开展农村民房火灾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工作,协调组织各成员单位,解决农村民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整治行动中发生的重大纠纷、突发事件等相关事项,成员单位及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翁 捷 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 组 长:吴伟设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苏礼锋 副乡长
成 员:周建军 人大主席
方丽红 党委副书记
夏 雨 副乡长
王 薇 党委委员
各村党(总)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安监站,办公室主任由吴伟设同志兼任,负责集中治理日常工作,各村指定1名村委担任联络员。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村提出,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9月底。
四、整治对象
整治对象为农村民房火灾隐患,重点整治沿街商铺及其他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堵塞,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经营储存危险品等突出火灾隐患。
五、工作步骤
(一)全面摸底排查阶段
各村、各站所要主动部署,组织人员学习方案精神,熟悉工作标准,明确目标任务,全面开展摸底排查,确保掌握居民自建房底数,切实摸清“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沿街商铺违规住人、自建房经营储存危险品等底数和基本情况。
一是科学制定排查计划,组织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消防安全网格员等基层力量,采取分组排查、分片包干等方式,开展排查登记。
二是在摸排中发现存在突出火灾隐患的,应及时通知业主和管理单位落实整改,对无法当场整改的问题隐患要及时汇总列入下一步集中整治计划。
三是各村对排查出来的底数和基本情况要逐一登记造册,隐患问题、检查记录、照片要及时上报反馈。
(二)集中整改治理阶段
具体整改治理程序根据《遂昌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遂昌县农村民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遂消安委〔2022〕2号)安排执行。
(三)强化整治效果阶段
一是乡安监站要对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发现措施不落实、整治不到位的,要责令重新进行整治。
二是要巩固拓展专项行动成果,推动多部门联勤联动联查联议,形成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对短时间内难以落实整改的隐患和灭火救援力量建设问题,要纳入全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计划,逐步推动整治。
三是要结合行动统筹推动灭火救援力量建设,加强消防专职队的建设,要依托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网格员、志愿者等力量,建强志愿消防队,定期开展训练,提升乡自防自救能力。
四是要紧盯节日重点时段,组织开展整治效果“回头看”活动。节日期间,要结合节日特点集中开展整治效果“回头看”,重点整治节日期间沿街商铺及其他“三合一”场所违规设置烟花爆竹存放销售点、违规住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确保节日期间村居民住宅区域消防安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将农村民房火灾隐患排査整治工作作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贯穿到本村的主要工作中,与重点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各村村委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措施,确保集中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工作责任。要逐级明确工作责任,将开展农村民房火灾隐患排査整治纳入相关工作考核和政务督查内容,推动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乡主要领导要带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
(三)广泛宣传,强化消防知识教育普及工作。开展“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的危害性、房屋租赁安全常识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和报警、逃生自救常识,提高房屋出租人、承租人的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遂昌县高坪乡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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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遂昌县消防救援大队
高坪乡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2年4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