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喜迎二十大 清气满遂昌”主题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为迎接党的“二十大”和清廉遂昌建设4周年,拓展提升清廉文化建设“四清四香五好五进”工程,深入挖掘展示本土清廉文化内涵,进一步激发清廉文化浸润作用,助推党风政风民风社风向好向上,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喜迎二十大 清气满遂昌”主题作品征集活动。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旅体局、县文联
协办单位:县教育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文化馆、县书法家协会、县美术家协会、县摄影家协会、县剪纸协会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
三、征稿主题
继承党的优良作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新实践,围绕“喜迎二十大 清气满遂昌”主题,聚焦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村居、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交通等清廉单元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新举措,真实、生动、鲜活地呈现弘扬清风正气,传递崇尚廉洁的价值观。
四、征稿对象
广大市民及我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可参加。
五、具体细则
本次征集活动按照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村居、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交通、清廉文化等不同清廉单元,分别由县纪委监委派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党风政风监督室、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牵头组织发动,具体作品形式分类如下:
(一)摄影类
创作手法不限,可以用新闻纪实手法拍摄真实人物、真实事件和各类真实状态,或通过模拟场景手法进行再现式创作,所使用的摄影素材必须为作者原创拍摄。投稿作品单幅、组照均可,彩色、黑白均可。组照指以多幅照片阐释一个主题,而不是简单的数量堆积,每组数量4—10幅。参赛作品提交格式为JPG格式,作品投稿时需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
(二)视频类
可以是短视频、动漫作品等,拍摄器材不限,手机、照相机、摄像机、无人机均可。短视频:要求选题新颖,构思精巧,以小见大,内涵深刻,包含但不限于微电影、微纪录片、vlog、mv等,时长不超过5分钟。动漫作品:要求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生动、兼具幽默与警示等特点,时长为2-3分钟。参赛作品提交格式为:MP4、MPG或WMV,分辨率1920*1080,比特率25M/秒,25帧速率,音像、画面清晰稳定,色彩自然,无跳、闪、漏现象,作品投稿时需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
(三)书法类
书法作品注重政治性、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可从廉政格言、诗词等内容中摘录,字数不限,书体不限(篆书、草书需附释文)。尺寸不大于4尺宣(69cm*138cm),无需装裱。报送时需交实物作品,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工整注明作品题目、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四)绘画类
包括国画、油画、版画、漫画、水彩画等形式,作品无需装裱。报送时需交实物作品,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工整注明作品题目、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五)剪纸类
创作手法、表现形式不限(平面剪纸、立体剪纸均可);材质限于各类纸张,作品尺寸不超过60cm*60cm。报送时需交实物作品。
(六)其他手工作品
作品可采用雕刻、泥塑、竹编、草编、十字绣、布艺等,样式不限。要求创意良好、做工精细、外形美观。报送时需交实物作品。
六、投稿渠道和要求
(一)所有投稿作品拍摄、创作时间须在2021年8月以后,曾经在县级以上相关赛事中获奖的作品不参加本次评选活动。
(二)作品投稿时需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摄影、视频类电子版作品文件夹注明方式为【作品类型+工作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发送至scxjwxjs203@163.com;书法类、绘画类、剪纸类和其他手工类的需将实物作品交至遂昌县纪委监委宣教室(地址: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古院新区两山转化发展大厦A幢1307室)。联系人:傅敏,联系电话:0578-8528180(558180)。
(三)投稿作品不能在作品之中标示个人姓名、单位、公司水印或“样片”等字样。
(四)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本人或团体原创,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著作权,不得抄袭。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七、奖项设置
类别 | 奖项 | 奖金(元) |
摄影 | 一等奖(1个) | 1000 |
二等奖(3个) | 800 | |
三等奖(6个) | 500 | |
优秀奖(30个) | 200 | |
视频 | 一等奖(1个) | 3000 |
二等奖(2个) | 2000 | |
三等奖(3个) | 1000 | |
优秀奖(10个) | 500 | |
书法 | 一等奖(1个) | 1000 |
二等奖(3个) | 800 | |
三等奖(6个) | 500 | |
优秀奖(30个) | 200 | |
绘画 | 一等奖(1个) | 1000 |
二等奖(3个) | 800 | |
三等奖(6个) | 500 | |
优秀奖(30个) | 200 | |
剪纸 | 一等奖(1个) | 1000 |
二等奖(2个) | 800 | |
三等奖(5个) | 500 | |
优秀奖(20个) | 200 | |
其他手工作品 | 一等奖(1个) | 1000 |
二等奖(2个) | 800 | |
三等奖(5个) | 500 | |
优秀奖(20个) | 200 |
另设鼓励奖若干,给予相应奖励。
八、评选办法
(一)活动举办单位将邀请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征集到的符合本征稿活动规定的作品,逐一进行评选。(注:如若作品偏少或大部分作品质量太差,则按照收到作品的比例酌情减少奖项)。
(二)评选过程中或评选结束后如对已应征作品的法律权益问题、表述真实性问题产生疑问的,评委会有权要求作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作出合理的解释,如未提交或未作出合理解释的,主办方有权取消其评奖资格。
(三)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评奖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有获奖作品经统一调取底片后(视频作品为mp4、MPG或WMV格式,摄影作品电子文件JPEG格式5MB以上,书法类、绘画类、剪纸类和其他手工作品为实物作品)兑现奖金。
(二)所有获奖作品,由县纪委监委收藏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展览、出版物、媒体报道等),不再另行支付费用;所有应征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或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与主办方无关。
(三)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活动之所有规定。
(四)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属于主办单位。
中共遂昌县纪委办公室
2022年4月29日
附件1
“喜迎二十大 清气满遂昌”主题作品报名表
清廉单元 | 作品类型 | ||
标 题 | 作 者 |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
创作时间及地点 | |||
作品简介 | (包括创意、创作思路等) |
注:清廉单元包含清廉机关、清廉国企、清廉民企、清廉村居、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交通、清廉文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