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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源800+高山生态循环农业一期项目实施方案

索引号:2662809/2022-153465 生成时间:2022-05-07 12:28:38 发布机构:蔡源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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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蔡源800+高山生态循环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二)项目公司浙江蔡相翠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三)项目地点:遂昌县蔡源乡双溪村白峰洋

(四)项目规模:

1.开发复垦高山撂荒耕地2000亩进行小香薯种植生产

2.收购猕猴桃基地100亩。

3.建设牛、羊圈2000平方米。

4.建设太秋甜柿基地50亩。

5.建设综合管理用房500平方米。

6.建设小香薯深加工生产线一条。

7.设立高山优质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网络直播间一处。

8.农作弃物综合开发利用。

(五)项目期限:14个月。撂荒土地整理4个月,其余设施设备按需进行。

(六)资金来源及资金结构

1.资金来源:由浙江蔡相翠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出资。

2.资金结构:本项目总投资为1745万元

项目投资构成分析

序号

工程或费用

名称

建筑工
程费

设备购
置费

土地复垦

其他
费用

种植生产

合计

1

土建工程

115





115

2

设备


930




930

3

土地复垦



700



700








1745

二、项目依据

一直以来,生态循环农业产业化程度低,农产品加工滞后,产销信息不对称是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深层次因素。只有走产业化经营之路,大力发展优势主导产业,扶强扶壮龙头企业,扩大基地规模,培育市场体系,才能充分开发利用农业资源,把资源优势转化为产品优势和经济优势,实现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持续增收。

生态循环农业综合开发通过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壮大优势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是解决农民民生问题的根本环节。农业综合开发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农业发展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国家支持和保护农业的重要举措,是发展农村生产力的有效途径,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关键措施,对于解决好“三农”问题,加快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了保障农业综合开发的稳步进行,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其中关于“农民集体所有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的规定,强调“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村庄、集镇、建制镇中的农民集体所有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生态循环农业及农产品深加工企业的设立,可有效促进遂昌当地农民增收,振兴当地农业经济。

本项目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投资方认为,本项目拟公司+村集体+合作社+家庭农场+家户的合作方式,一方面可以为当地村集体、农民带来切实利益,另一方面又可成为遂昌优质农产品走出去示范带动作用,对于增加遂昌当地农户收入,带动生态循环农业产业化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同时,企业建成后由于本项目涉农的特殊性,也将会成为遂昌三农对外宣传的窗口,因此,加速项目建成符合遂昌各方发展的愿景。

三、项目实施内容

(一)生产端:对高山撂荒土地进行复耕复垦生产小香薯、猕猴桃、甜柿;同时利用小香薯茎叶饲养牛羊以及牛羊排泄物回收作为小香薯、猕猴桃、甜柿有机肥使用;利用冬剪大量的猕猴桃、甜柿枝叶粉碎进行菌菇生产,菌渣再次作为有机肥使用,形成生产闭环循环。

(二)加工端:农产品加工主要产品为小香薯薯条、薯片,充分利用小香薯鲜果等外品进行薯条加工提高小香薯附加值。

(三)营销端:在遂昌设立一处高山生态农产品仓储式展示营销中心,以实体店实物展示展销和新媒体播销的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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