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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7期)

生成时间:2022-06-13 09:35:59 发布机构: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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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遂昌县食品安全检测情况通报(第5、6期),涉及我县产品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遂昌县红灯笼餐馆购买的牛蛙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年3月21日,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遂昌县红灯笼餐馆2022年3月20日购买的牛蛙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样编号为XC22331123311330060);经浙江金正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餐饮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行为。鉴于当事人履行了法定义务,涉案产品货值金额小且未造成危害后果,本局作出遂市监不处〔2022〕57号决定,对当事人免于行政处罚,给予教育。

二、遂昌锅吧小吃店采购的牛蛙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年4月1日,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遂昌锅吧小吃店2022年4月1日采购的牛蛙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样编号为XC22331123311330088);经浙江金正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餐饮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行为。鉴于当事人履行了法定义务,涉案产品货值金额小且未造成危害后果,本局作出遂市监不处〔2022〕56号决定,对当事人免于行政处罚,给予教育。

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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