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好服务业政策的引导、促进作用,进一步加快我县服务业发展,根据《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遂委办发〔2019〕115号)、《遂昌县促进服务业企业上规上限实施办法》(遂委办发〔2021〕13号)文件精神,现就2021年度服务业政策兑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按照《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遂委办发〔2019〕115号)、《遂昌县促进服务业企业上规上限实施办法》(遂委办发〔2021〕13号)文件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单位予以审核兑现。
二、申报材料
(1)遂昌县服务业政策奖励申报表(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根据各自申报奖励条款所需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
三、兑现流程
1.鼓励企业开展网上申报。网上申报途径为企业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亲清”营商专区→地方政策丽水市模块→切换地区遂昌县→选择政策申报→选择相应兑现部门下的政策条款开始申报,按照申报条款要求上传相应审核材料。
2.线下申报材料提交相应主管部门初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提交县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经济商务局)审核。
四、申报截止时间
2022年7月22日。
五、联系方式
经济商务局服务业科:8529501,8529514。
六、注意事项
1.若企业通过线下申报,所有材料一式四份,按份装订,申报表需排版在同一张A4纸上打印,取得主管部门意见并加盖公章后送至县经济商务局(两山转化发展大厦A幢517室),企业对所报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及时申报,逾期未报,视同放弃。
3.请业务主管部门认真研究政策,加强宣传和对接,指导相关企业做好申报工作。
附件:1.遂昌县服务业政策奖励申报表(2021年度);
2. 遂委办发〔2019〕115号文件;
3. 遂委办发〔2021〕13号文件;
县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经济商务局代章)
2022年7月13日
附件1
遂昌县服务业政策奖励申报表(2021年度)
企业名称(盖章) | |
申报政策依据 | |
申报事实依据 | |
申请兑现资金 | |
企业承诺 | 我公司(个体)郑重承诺:本次政策兑现提交所有材料内容真实,如有虚报,愿承担一切后果。 企业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主管部门审核 | 经审核,该企业(个体)申报本次政策兑现(遂委办〔 〕 号)符合兑现条件,兑现金额 元。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
统计部门审核 |
经办人: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
税务部门审核 |
经办人: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
县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 同意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审核意见,兑现金额 元。
经办人: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
填报人: 填报日期:
注:此表一式四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