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鼓励机构入驻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加快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对《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鼓励机构入驻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加快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遂政办发〔2021〕27号)的个别条款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二大点第1小点修改为:“1.入驻减免优惠。对于新入驻产业园的机构,给予当年度房租、物业费全额减免优惠。”
二、本文件自2022年7月14日起施行。
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 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4日印发
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鼓励机构入驻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加快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