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遂昌县浙江俊企不锈钢有限公司私设暗管污染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信息公开
时间:2022-07-04 10:48:40
发布机构: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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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遂昌县浙江俊企不锈钢有限公司私设暗管污染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信息公开
一、案件名称
丽水市遂昌县浙江俊企不锈钢有限公司私设暗管污染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二、基本案情
1.案件查处经过。2022 年1月10日,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接群众反映称云峰街道东亭村雨水管有污水排入河道内。遂昌分局执法人员对龙板山涉水企业进行检查,发现浙江俊企不锈钢有限公司的雨水总排口正在排放污水,执法人员当即进行采样,水质外观呈微黄色。经调查发现,1月10日当晚,工作人员趁天气下雨,将车间污水处理站未处理达标的物化废水(酸洗废水)通过水泵抽至退火炉冷却池内,利用事先设置的阀门,连接消防软管,打开冷却池内的循环水泵将生产废水排入厂区雨水沟内,通过该公司雨水排放口排入工业园区雨水管网,最终排入云峰河道,污染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四条“因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造成损害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承担侵权责任”。认定为浙江俊企不锈钢有限公司对本次生态环境损害行为负主要责任,是本案件的赔偿义务人,需承担生态环境侵权损害责任并赔偿生态损害费用。
2.赔偿处理情况。2022年4月,对浙江俊企不锈钢有限公司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情况进行评估,出具了赔偿方案。5月11日,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与浙江俊企不锈钢有限公司开展磋商。通过磋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浙江俊企不锈钢有限公司以“货币赔偿”的方式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共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费用人民币肆万贰仟伍佰壹拾元整(¥42510元)。赔偿金于2022年5月16日交至遂昌县财政局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