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十万技能人才共富能力大提升行动暨2022年遂昌县职业技能大赛健康
管理师项目竞赛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弘扬“工匠精神”,加强我县高技能人才培养,提高我县卫技人员的健康管理知识水平和能力,根据市、县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遂昌县职业技能大赛健康管理师项目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2年8月28日,大赛时间会根据我县防疫要求进行调整。
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赛前辅导时间:2022年8月20日-21日(两天),培训时间会根据我县防疫要求进行调整。
二、竞赛组织
本次大赛由县委人才办、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社保局主办,由丽水市风声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承办。
三、参赛对象
遂昌县卫生健康系统工作人员(公务员除外),包括:编内、编外工作人员,村卫生室、民营医院和个体诊所从业人员。
四、参赛报名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
2)具有非医药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
3)具有医药卫生专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证书,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
2.在遂昌县参加失业保险或具有遂昌户籍的人员;
3.18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之内。
五、参赛名额分配
参赛名额分配如下:县人民医院医共体不少于60名,县中医院医共体不少于45名,县疾控中心不少于5名,县妇计中心不少于5名,县临检中心不少于5名。
我县其他单位人员或医疗卫生从业人员可根据个人需求进行报名,不受名额限制。
六、竞赛标准
大赛命题以健康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三级的知识和技能为基础,并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能,详见大赛技术文件(另行公布)。
竞赛采取理论知识笔试和实操技能考核两部分组成,并以理论竞赛成绩的20%和实操竞赛成绩的80%相加为竞赛总成绩,以此确定选手排名,若总成绩相同则以实操成绩高的名次列前。
七、竞赛方法
理论知识笔试和实操技能考核统一在标准教室内进行闭卷笔试,选手自带铅笔、橡皮、黑色水笔。
八、奖项设置
大赛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胜奖若干名(分数相同,按操作技能得分排名)。获一等奖的选手给予3000元奖金;获二等奖的选手给予2000元奖金;获三等奖的选手给予1000元奖金。同时,对获得一、二等奖选手由县人力社保局认定为“遂昌县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已获得相应称号的,不再重复授予。理论及实操成绩均合格(两项成绩均以 60 分合格)的参赛选手,由大赛组委会授权遂昌县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核发健康管理师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已取得健康管理师相应等级或更高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不再重复发证。
九、报名材料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8月16-17日
2.报名地点、联系人:平昌路89号婺剧促进会203办公室(印象汤公后面老法院办公楼2楼),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13905786665(666665)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①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版及复印件;②户口本本人页(带自己名字的那页)电子版及复印件;③两寸白底电子照片及 2 张纸质证件照片;④外地户籍要持有遂昌县社保证明电子版及复印件;⑤社保卡正反面电子版及复印件;⑥学历证书电子版及复印件;⑦报名表。
4.电子版证件照要求:①照片需是近期、正面、免冠、白底、清晰的本人证件照(拒绝使用扫描、PS 等处理过的图片);②照片格式应为 JPG 或 JPEG 格式,且以选手证件号码加姓名为名字,如“证件号码_张三.jpg”,文件大于30且小于2M,大于 215*300(宽*高)像素。
3.请各医疗卫生单位(医共体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一并组织报名)于8月17日前将报名的相关电子版材料和报名汇总表通过浙政钉发送到局人事科教科郑祝弟处,联系电话:0578-8171791。
十、疫情防控
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排查相关人员信息、控制场地人员密度、严格卫生消毒制度等工作,确保措施到位。
1.参赛选手提前上传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
2.进入赛前培训及赛场需亮健康码和测温,赛前培训及比赛期间佩戴口罩;
3.其他防疫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1.遂昌县职业技能大赛健康管理师项目竞赛报名表
2.健康申报表
遂昌县卫生健康局 中共遂昌县委人才科技工作领导小组
人才工作办公室
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8日
附件1
2022年遂昌县职业技能大赛健康管理师项目竞赛报名表
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民 族 | |||||||||||||||||||||||
政治面貌 | 文化程度 | |||||||||||||||||||||||
原职业(工种) |
原技术等级
(技能水平) | |||||||||||||||||||||||
户籍所在地 | ||||||||||||||||||||||||
工作单位 | ||||||||||||||||||||||||
公民身份号码 | ||||||||||||||||||||||||
通讯地址 | ||||||||||||||||||||||||
联系电话(座机) | 手机号码 | |||||||||||||||||||||||
简
历 | ||||||||||||||||||||||||
工作单位 意见 |
年 月 日 |
县卫健局 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
个人健康申报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身份证号码 | 手机 号码 | |||||
工作单位 | ||||||
本人近14天内是否有以下情况: | ||||||
1、是否有发热、干咳、乏力、味觉嗅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 | 是£ | 否£ | ||||
2、是否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 是£ | 否£ | ||||
3、是否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核酸检测? | 是£ | 否£ | ||||
4、是否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史或居住史? | 是£ | 否£ | ||||
5、是否有境外旅居史? | 是£:____(国家/地区) | 否£ | ||||
6、是否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密切接触者的接触者? | 是£ | 否£ | ||||
7、是否有与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发热/呼吸道病例有接触史? | 是£ | 否£ | ||||
8、与你共同居住、共同生活、共同工作的密切接触人员当中是否有相似的发热/呼吸道病例? | 是£ | 否£ | ||||
9、是否有进口冷冻食品和涉疫邮件快递接触史? | 是£ | 否£ | ||||
10、是否接种疫苗 | 是£ | 否£ | ||||
本人承诺:我将如实逐项填报健康承诺,并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如因隐瞒或虚假填报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而影响公共安全的后果,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处罚和制裁。 申报人: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