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农业农村局等四部门关于落实“农村宅基地类信访事项”问题整改工作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有关单位:
根据丽水市“七张问题清单”应用工作专班〔2022〕14号“重大信访问题‘农村宅基地类信访事项’问题整改”任务交办单文件要求,遂昌县农业农村局、遂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遂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遂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丽水市任务交办单中涉及遂昌县的信访事项进行专题分析、讨论研究,现将问题整改落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问题整改协调小组
为按时完成问题整改,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成立“农村宅基地类信访事项”整改工作协调小组:
组 长:叶 英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总农艺师
副组长:曹建章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农业行政执法队 专职副队长
曹 锋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总规划师
李君飞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罗立辉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吴善琪 县农业农村局农村经营管理科科长
周 月 县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执法队稽查3科副 科长
龚海华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局局长
姚 磊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主任
朱 珊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直属中队中队长
潘欢新 县农业农村局局办公室干部
叶智锋 县农业农村局农村经营管理科干部
(兼联络员)
协调小组具体负责督促、指导全县各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关于本次“农村宅基地类信访事项”的整改工作。
二、整改任务分工、交办
按“农村宅基地类信访事项”交办单中问题属地分工分解,交办到相应的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进行整改、销号。具体问题清单另行单独下达。
三、工作要求
1.各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重大信访问题“农村宅基地类信访事项”问题整改工作。县农业农村局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和有关乡镇(街道)根据问题事项,确定问题整改责任牵头单位、协同单位,落实具体人员负责。各乡镇(街道)于 5 月27日前将相关工作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名单(附件1)报送县整改工作协调小组,联系人:叶智锋,联系电话:15857888334。
2.各责任单位要认真落实问题整改,针对复杂问题要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举措,对热点问题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降低同类问题信访率。在每月的 16日前将整改进展情况(累计进行方式,逐条回应)及相关佐证材料,报送县整改工作协调小组。
3.做好问题整改经验做法总结提炼,努力把“问题清单”
转化为“成效清单”。各乡镇(街道)和责任单位要总结提炼示范案例、经验做法,供全县相互借鉴、交流运用。
4.各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要加强宣传和引导,提高广大群众对农村宅基地管理、农民建房审批等政策认知度。同时,强化部门间协同合作,真正急为群众所急,把农村宅基地类信访问题消灭在基层,遏制信访案件上升趋势。
遂昌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遂农函〔2022〕53号遂昌县农业农村局等四部门关于落实“农村宅基地类信访事项”问题整改工作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