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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遂昌县2022年度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遂农函〔2022〕47号
索引号:2662120/2022-158476 生成时间:2022-09-06 10:20:08 发布机构:遂昌县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街道)

现将《遂昌县2022年度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遂昌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遂昌县2022年度农村

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的重要指示,根据《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工作三步走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村整建办〔20185 号)、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浙江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村整建办〔20225 号)、《丽水市生活垃圾治理全面决胜攻坚行动方案》(丽政办发〔202168 号)等省、市、县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战略指导思想,有效破解农村卫生保洁、垃圾分类处理难题,减少农村垃圾进城处置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目标任务

(一)以垃圾分类智能监管体系为抓手,推进农户分类投放。通过引进生活垃圾分类源头智能化监管系统,采用智慧收运、到户督导、积分换物的模式引导农户进行分类投放。到2022 年底,新增73个垃圾分类智能监管体系覆盖村。

(二)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收运模式,常态化开展分类收运。按照各村实际情况合理选择上门收集或定时定点收集等模式,配足收集员、督导员,补齐收运设施,结合智能化监管,常态化实施分类收运。

(三)合理布局,加强生活垃圾中转站、回收网点建设、提升,开展垃圾分类分段运输。以村为单位合理设置垃圾集置点,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合理布置垃圾中转站,落实村乡镇县的分类分段运输。完成4个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改扩建,农村易腐垃圾分类收集清运量占比20%以上

(四)加强督查考核,强化垃圾资源化处理站标准化运维,提升垃圾终端处置能力。落实站长制,加强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站运维督查管理,提升改造2个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站点,确保站点正常运转。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60 %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100%、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100%、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五)注重氛围营造,提升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力度。按照有组织、有制度、有宣传、有考核工作要求,落实乡、村两级工作职责,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提升农户垃圾分类知晓率,分类正确率。年底前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95%以上,分类正确率达到90%以上。根据全年垃圾分类工作实绩,评选出垃圾分类示范乡镇2个,省级高标准垃圾分类示范村6个,优秀处理站点3个,优秀收集员5

、实施办法

落实垃圾分类处理部门统筹、乡级组织、村级实施三级责任,抓好健全体系、完善设施、宣传培训三个重心,切实开展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

(一)分类办法

将农村生活垃圾分为易腐垃圾(绿色)、有害垃圾(红色)、可回收物(蓝色)、其他垃圾(黑色)四类。

(二)分类投放、收集方式

一是以智能管理体系为核心,实施上门收集模式。村内实施撤大桶、发小桶,农户将垃圾分类后投放至自家的二分类桶内,雇佣全职的垃圾收集员并经过专业培训,为其配置电动三轮垃圾收运车,每天每户上门收集,并由收集员对分类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通过设备内置的4G网络实时上传至后台大数据分析平台,各村根据农户分类评价结果给予农户相应奖惩。

二是实施撤桶并点,农户自行前往投放点定时投放模式。根据村庄实际情况,设立若干个固定投放点,农户定时前往固定点投放。固定投放点设置监控设备、智能称重设备,固定投放点安排督导员对垃圾分类进行督导,并对农户分类情况进行评价。

三是“音乐线”定时收集模式。“音乐线”定时收集模式是综合了定点投放、定时收集、定车运输三方面的农村生活垃圾的动态收集模式。每村配备一名或多名收集专员和投放车辆。该车辆每天需严格按照设定的时间及线路规律收集。每辆垃圾收运车上都配备有智能称重评价设备,收集员在收运垃圾时直接督导、评价、拍照、上传,实现每日收运考核一体化。

(三)分类清运、处置

1)易腐垃圾:由各村收集员运至资源化处理站集中处理。

2)其他垃圾:由各村收集员运至垃圾分拣站后,由清运企业集中运往县城进行无害化处理。

3)可回收物:各村收集后就近运往废品收购站进行回收处理。

4)有害垃圾:各村收集后由县级统一收运后,交由有处置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理。

(四)智能化管理

1)智能收集:引进垃圾分类智慧监管设备,为垃圾清运员配备智能称重拍照系统,实现每日垃圾分类结果评价、(图像、重量等)数据获取、数据上传;

2)智能清运:建立智能收运队伍,配置适合农村模式的电动三轮清运车,清运员经过专业的培训,每天做到三个到位:农村范围收集到位、分类收集劝导到位、收集规范步骤到位;

3)智慧监管:搭建垃圾分类大数据监管平台(村级、镇级、县级),通过物联网+互联网模式,对农户每天垃圾分类情况及数据进行监管,包括垃圾分类正确率、参与率、合格率、收集户数、垃圾重量等等,实现产业分析大数据化;

4)积分奖励:依托智能监管设备的应用,完成每日对农户分类情况的评价并转换成积分,设置一定的积分规则可直接生成红黑榜;同时可根据积分的累积或排名对农户进行积分兑换的物质奖励;激发分类参与度和正确率;

、工作步骤

围绕打造一套完整的垃圾分类体系,创建一批垃圾分类示范村、探索一个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开展一系列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培养一批垃圾分类能手、发掘一批肯干敢干的乡村干部个一展开,因地制宜抓好项目实施。

(一)项目前期阶段(3底前

1.完成垃圾分类基础设施摸底调查,查找各村在基础设施建设中存在的不足。

2.各乡镇(街道)根据村庄规模及交通条件完成辖区内各村垃圾分类收集模式的选择,制定好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二)项目实施阶段(4月~8月)

1.各乡镇(街道)按照实施方案中确定的收集方式安排好各村采购、建设上门收集或集中收集设施。

2.各乡镇(街道)按照实施方案设立按村设置垃圾集置点,按乡镇建设垃圾中转站,完善分类清运。

3.完成部分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站技改提升,确保垃圾终端处置设施正常运转。

4.完成村、乡镇、县3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智能化监管平台建设。

5.完成垃圾兑换超市建设,完成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临时存储点建设,完善4类垃圾收运体系体系。

6.各村落实好垃圾收运人员,9月底前完成岗前培训,保障数字化收运体系落实到位。

7.每月定期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引导农户积极参与垃圾分类。

(三)查漏补缺阶段(9月)

根据各村垃圾分类运行实效,有针对性的查漏补缺,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清运、分类处置4个环节设施设备,同时对收运人员运行情况进行考核,对不合格的收运人员进行进一步培训或更换收集员

(四)争先创优阶段10月以后)

根据垃圾分类智能化管理系统运行情况、每月督查考核实绩及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选出垃圾分类示范乡镇2个,垃圾分类示范村5个,优秀处理站点3个,优秀收集员5

、督查评比

由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生活垃圾分类办组建专项督查组,对全县垃圾分类提升情况按照3+1+1模式(即抽查3个村,1个机关单位,1个垃圾资源化处理站)进行常态化督查考核,按月进行评分排名。

(一)分类收集、环境卫生(40分)

1.农户分类基本准确,未落实分类的每户扣0.5分;

2.固定投放点位分类基本准确,未落实分类的没处扣1分;

3.主干线及沿线村庄不得出现不符合规范的垃圾桶(存在黄色垃圾桶的每处扣1分);

4.不得出现分类垃圾桶布置不规范现象(未按分类要求配置且点位布置8个垃圾桶以上,每处扣10分);

5.智能化管理系统运用得当(已配备智能化管理系统村未落实到位的,每村扣5分);

6.卫生保洁到位,无成堆垃圾、陈旧垃圾及卫生死角(落实不到位的每处扣2分);

7.乱倾倒建筑垃圾、排放污水(每处扣10分)。

(二)分类清运(20分)

1.易腐垃圾、其它垃圾等实现分类清运(未落实分类清运的扣10分);

2.分类清运车闲置或公车私用或另做它用的(每次扣10分)。

3.垃圾清运不及时(垃圾满溢的每处扣2分)。

(三)回收体系建设(10分)

1.每乡镇至少配置1个垃圾分类兑换超市用于可回收物回收(未配置的每乡镇扣5分);

2.每乡镇需设置一处回收网点用于有害垃圾回收(未设置的扣5分)。

(四)处理体系建设(20分)

1.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设备每月正常运行4次以上(每少一次扣5分),有产出肥料和成肥利用方案(10),设备运行、进出料台账资料齐全(5分);

2.无资源化处理站的乡镇(村)应有还山还田、进城处理等易腐垃圾处理方案和措施(总分20分,视情扣分)。

(五)知晓率、正确率抽查(10分)

1.倡议书、宣传画、垃圾分类手册等宣传用品发放到户,圾分类方法、政策宣传、考核制度、村规民约上墙(5分);

2.随机抽查乡镇及其所属单位、农户垃圾分类知晓率,按比例进行扣分(5分)。

五、结果运用

(一)排名公示。结合洁净乡村督查实行一月一排名排名每月在县级主流媒体进行公布,并报送县主要领导。对主干线及附近村庄垃圾桶扎堆的,往主干线及河道倾倒垃圾、排放畜禽养殖污水的,分类清运车辆闲置或公车私用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和业务员不知道垃圾分类工作要求的,一旦发现,该月排名直接垫底,并进行专项通报。

(二)考核办法。每月排名前三位(后三位)的乡镇(街道)分别奖励(扣除)0.5万元、0.3万元、0.2万元垃圾分类经费;年度排名累计前5位的年底分别奖励5/4/3/2/1万元。

(三)资金挂钩。垃圾分类运维资金按分类成效进行补助,未分类或分类成效较差、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村(总分低于60),运维资金不予拨付,并扣除乡镇(街道)年终考核分;后续人居环境相关项目资金不予安排。

各乡镇(街道)要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充分调动基层组织力量、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并按文件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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