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农业农村局+遂昌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局属各相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72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6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7号)及《遂昌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专项资金分配计划的通知》(遂农发〔2023〕3号)、《遂昌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财政支农转移资金统筹分配方案的通知》(遂农发〔2023〕7号)等文件的精神,现将2023年第二批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下达如下。
请相关单位按照下达的资金实施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加快资金使用进度,规范资金管理,强化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绩效。工作完成后,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时做好实施总结和绩效自评,加强成效宣传。
附件:2023年第一批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计划表
遂昌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3年第一批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计划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资金使用范围和补贴标准 | 金额 | 是否纳入项目化管理 | 责任科室站 | 资金来源文号 | 资金分配文号 |
1 | 粮油规模种植补贴、订单良种奖励、粮食生产贷款贴息、粮食高产创建 | 对全年稻麦油复种、一季旱粮种植和“三园”地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不含大小麦)种植50亩以上的规模化主体(含制繁种),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120元的直接补贴。 实施订单良种奖励政策,与种子企业签订订单合同并按订单交售水稻、小麦良种的种子生产者,省财政按市级交售种子数量给予奖励,每百斤常规水稻种子奖励30元;每百斤杂交水稻种子奖励100元,每亩最高不超过300元;每百斤小麦种子奖励30元,每亩最高不超过150元。 对种植面积50亩以上种粮大户、从事粮食生产的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粮食生产主体,按3%的贴息率进行贷款(贷款用于粮食生产)贴息。 创建粮食高产百亩示范区,开展旱粮高产栽培示范。 | 289.2 | 否 | 农作物技术推广中心 | 浙财农〔2022〕72号 | 农发〔2023〕3号 |
2 | 生猪引种补贴、种猪场和规模猪场贴息 | 生猪引种补贴、种猪场和规模猪场贴息。 | 26.71 | 否 | 畜牧兽医中心 | 浙财农〔2022〕72号 | 农发〔2023〕3号 |
3 | 水稻新品种展示示范项目 | 展示示范经费主要用于开展任务所需的田块租金、考种记载、试验检测、雇工、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设施设备,以及组织技术培训、现场观摩会、技术资料、项目总结、标牌制作等费用开支。 | 20 | 否 | 农作物技术推广中心 | 浙财农〔2023〕7号 | 遂农发〔2023〕7号 |
4 | 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 | 遂昌县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经费:取样,土壤制备流转、土壤化验等。 | 100 | 否 | 土肥植保能源站 | 浙财农〔2022〕72号 | 农发〔2023〕3号 |
5 | 商品有机肥和配方肥推广 | 2023年商品有机肥推广补贴任务数6000吨,省级资金200万元。配方肥和按方施肥6100吨,省级资金33.2万元。 | 233.2 | 否 | 土肥植保能源站 | 浙财农〔2022〕72号 | 农发〔2023〕3号 |
6 | 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工程 | 耕地地力提升(耕地安全利用)100万元;耕地质量和产地环境调查监测与评价18.4万元。 | 118.4 | 否 | 土肥植保能源站 | 浙财农〔2022〕72号 | 农发〔2023〕3号 |
7 | 统防统治 | 对我县主要粮油作物种植主体委托经备案的专业化服务组织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作业服务的,对于种植大户开展统防服务(含喷施叶面肥、九二0、除草等) 的,给予每亩次10元补贴,最多每季作物每亩补4次,每季作物补贴资金不超过40元/亩。 | 80 | 否 | 土肥植保能源站 | 浙财农〔2023〕7号 | 遂农发〔2023〕7号 |
8 | 农机购置补贴 | 依据 2021-2023 年浙江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实施,通过浙江省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2021-2023)办理补贴申请和结算,实行定额补贴。 | 5.35 | 否 | 水产与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 | 浙财农〔2022〕72号 | 农发〔2023〕3号 |
9 | 渔业产业绿色发展 | 用于渔业产业绿色发展经费,提升我县渔业产业服务能力。主要包括:渔业保险、渔业文化、产品和环境监管等内容。 | 50 | 否 | 水产与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 | 浙财农〔2023〕7号 | 遂农发〔2023〕7号 |
10 | 稻渔综合种养 | 对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确定的2022年浙江省稻渔综合种养省级重点基地——遂昌县石练镇宏象村经济合作社进行奖补。 | 15 | 否 | 水产与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 | 浙财农〔2023〕7号 | 遂农发〔2023〕7号 |
11 | 基层动物防疫经费 | 用于村级动物防疫员工资,防疫试验,两化场检测等。 | 33 | 否 | 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 浙财农〔2023〕7号 | 遂农发〔2023〕7号 |
12 | 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经费 | 用于强制免疫疫苗购买和先打后补场疫苗补助。 | 22 | 否 | 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 浙财农〔2023〕7号 | 遂农发〔2023〕7号 |
13 |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 | 对全县病死畜禽进行 统一收集、集中处理,养殖环节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费用80元/头的标准进行补助,其它畜禽品种按照25kg 折1头生猪计算。 | 68.22 | 否 | 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 浙财农〔2023〕7号 | 遂农发〔2023〕7号 |
14 | 妙高街道河道智慧渔政AI视频监控服务费,购买执法车。 | 设置 8 个监控点位,接入 8 个星光级视频监控设备,建设渔业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快速有效的监控渔业管理区安全,应对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等,加强对遂昌县城及周边禁垂钓区的管控。购买执法车辆。 | 30 | 否 | 农业行政执法队 | 浙财农〔2022〕72号 | 农发〔2023〕3号 |
15 | 农村实用人才培训 | 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计划300人次。 | 30 | 否 | 科技教育与种植业科 | 浙财农〔2023〕7号 | 遂农发〔2023〕7号 |
合计 | 112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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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年5月11日印发
遂农函〔2023〕50号遂昌县农业农村局 遂昌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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