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法定主动
公开内容

申请公开

  • ·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
  • ·书面申请
  • ·网上申请
  • 信件查询

    查询编号: 查询密码:

遂昌县焦滩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滩乡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焦政发〔2023〕18号
生成时间:2023-11-29 09:01:57 发布机构:焦滩乡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各村委员会、乡属各单位

现将《焦滩乡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遂昌县焦滩乡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8日


焦滩乡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有效防治地质灾害,高效有序地做好我乡境内发生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理工作,避免和减轻因地质灾害造成损失,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助力全乡经济社会高质量绿色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 394号)和《遂昌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本预案适用于焦滩乡域范围内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突发地质灾害的应对工作。

(二)地质灾害应急是指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或出现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时,为了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采取的不同于正常工作程序的紧急防灾和抢险救灾行动。

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是指出现地质灾害前兆、短期内可能发生灾害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危急状态。

(三)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以人为本、快速反应、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靠科学、部门协作、乡村联动和因地制宜的原则。

)地质灾害应急分为临灾应急和灾害应急两类

1.临灾应急:出现地质灾害临灾险情后,即进入临灾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防灾避险行动称为临灾应急。

2.灾害应急:发生地质灾害后,即进入灾害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抢险救灾和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的行动称为灾害应急。

)突发地质灾害分级

按照危害程度、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突发地质灾害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1.特别重大(I级)突发地质灾害,是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1)灾害险情需紧急撤离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的;

2)因灾造成死亡人数在30人以上,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3)因灾造成大江大河支流被阻断,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

4)因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需紧急撤离转移总人数在20000人以上的。

2.重大(Ⅱ级)突发地质灾害,是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1)灾害险情需紧急撤离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2)因灾造成死亡人数在10人以上、不足30人的,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3)因灾造成铁路干线、高速公路网线路和国省道干线、航道等中断,或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4)因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需紧急撤离转移总人数在5000人以上、20000人以下的。

3.较大(Ⅲ级)突发地质灾害,是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1)灾害险情需紧急撤离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

2)因灾造成死亡人数在3人以上、不足10人的,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3)因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需紧急撤离转移总人数在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

4.一般(Ⅳ级)突发地质灾害,是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1)灾害险情需紧急撤离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下的;

2)因灾造成死亡人数不足3人,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3)因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需紧急撤离转移总人数在人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地质灾害应对工作坚持乡政府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成立焦滩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任双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全乡干部为成员。领导小组根据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执行省、市、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抢险救灾任务,并配合省、市、县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个应急工作组:

1.紧急抢险组指导和支持灾区调集抢险救灾队伍和必要的设备,抢救受灾人员;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进行抢险,消除隐患;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员财产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2.调查监测组:调查、核实险情或灾情,组织对险情或灾情的监测和评估,预测灾害发展趋势和潜在威胁,提出应急防范对策、措施。

3.医疗卫生组: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安全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流行。

4.治安保卫组: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负责救灾物资和灾区人员、财产、政府机关及重要部门、单位安全,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5.应急保障组负责乡村两级应急救灾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款物的分配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等工作指导受灾的村做好灾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包括急需救济物资的供应、调配和管理,灾民的转移、临时安置及死难者的善后、保险理赔等工作。

6.设施修复和生产自救组:指导灾区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的通信、电力、供水、水利、交通、校舍等设施,指导灾区修复损毁的农田、林地,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尽快恢复灾区的生产和教学秩序。

(三)各村要根据实际,制定具体的抢险救灾应急行动方案,确定预警、巡查、转移、抢险等各类责任人员,保证应急设施、设备、救灾物品、器械等物资储备;加强群众地质灾害防治及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对地质灾害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临灾应急

(一)乡应急办接到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报告后,应迅速组织调查监测组赶赴现场,调查、核实险情,提出应急抢险措施建议,并向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领导小组提出是否启动临灾应急预案的建议。

(二)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领导小组接到启动临灾应急预案的建议后,应立即召开紧急会议,进行险情会商,研究部署抢险避灾各项工作,并视情况宣布启动本预案。

(三)一旦启动本预案,工作组要迅速指导、协助各村、各有关单位有序地组织抢险避灾工作:

1.调查险情,组织专家会商,提出应急抢险避灾措施建议,确定抢险避灾方案。

2.根据灾害成因、类型、规模、影响范围和发展趋势,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危险区内人员和重要财产撤离,情况危急时,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3.对灾害隐患进行动态监测,分析、预测其发展趋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并做好灾害突发的报警工作。

4.组织施工力量,实施必要的应急避险工程,减缓和排除灾害险情发展。

5.乡属相关单位要根据险情状况,做好相关应急工作。

(四)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险情和抢险避灾情况,取得指导和支援。

、灾害应急

(一)发生地质灾害后,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预案,派出应急调查组或工作组,赶赴灾区调查、核实灾情,指导受灾村采取有效应急措施,防止灾情扩大,并向上级按程序报告

)各应急工作组根据总指挥的指令和职责分工,指导、协助当地各村、各有关部门高效有序地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乡人民政府、基层群众组织应先行组织自救、互救工作,并采取紧急避让和抢险救灾措施。

)灾情、险情已经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应当根据调查组的建议,宣布结束灾害应急期、撤销抢险救灾特别管制区,确定撤消或者继续保留危险区事宜,提出下一步防灾、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方案措施。

、附则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