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大气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遂昌县露天秸秆焚烧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遂昌县大气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遂昌县露天秸秆焚烧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秸秆禁烧管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县委胡刚书记对秸秆禁烧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及县主题教育办《上下联动整改问题交办单》要求,现将《遂昌县露天秸秆焚烧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县直有关单位名单
2.遂昌县露天秸秆焚烧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遂昌县大气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27日
附件1
县直有关单位名单
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附件2
遂昌县露天秸秆焚烧专项治理
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秸秆禁烧管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上级领导对秸秆禁烧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提升攻坚会总体部署,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和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展现美丽遂昌新形象。在前期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结合县主题教育办《上下联动整改问题交办单》要求,决定进一步深化开展露天秸秆焚烧专项整治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目标牵引和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巩固成效、突出重点、夯实措施,加大技术攻关,不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强化露天秸秆焚烧监管执法力度,织密织牢秸秆禁烧防控网,加强宣传引导,转变群众传统观念,持续提升我县环境空气质量和美丽城乡气质。到2023年11月底前,重点区域露天焚烧秸秆断崖式下降,问题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12月底,基本完成销号,全县城区、高速和铁路两侧等重点区域露天秸秆焚烧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视觉感官明显提升,长效机制基本建立,良好管理态势全面形成。
二、工作措施
聚焦源头利用、压实网格、宣传引导、火点发现、快速处置、行政处罚等环节,形成巡查发现、应急处置、执法查处、督查问责的闭环工作机制。重点抓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加强综合利用。建立多方面综合收储方式,优化收储布局,因地制宜培育收储运服务主体,实现县域内收储体系基本全覆盖。结合农村生活垃圾收运机制,完善秸秆及其他农作废弃物收运体系,对投放在集置点的秸秆及其他农作废弃物,由属地乡镇(街道)负责收储运,纳入垃圾焚烧、生物质发电焚烧处理。进一步拓宽秸秆处置渠道,通过财政投入、科学奖补、优惠政策等手段,提高秸秆收集率以及农户自觉投放积极性。加大科技攻关和科技投入,科学谋划,积极探索研究秸秆基料化利用技术,强化秸秆有机肥加工、青贮饲料、食用菌基料等离田高值利用,有效提升综合利用效率,降低还田和离田成本。加大对基层的技术指导,提高科学还田技术的覆盖率和到位率,切实帮助农民掌握科学还田的技术要点和操作要领。2023年底前全县离田率达到25%及以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建设局、属地乡镇(街道))
(二)强化宣传引导。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媒体、横幅、宣传车、喇叭、发放秸秆禁烧倡议书、承诺书等形式,全方位宣传有关秸秆禁烧法律、法规,推广秸秆综合利用知识,确保人人知晓、人人参与,有力扭转传统观念,并且针对焚烧易高发人群、老年人要进行重点教育,提高全民秸秆禁烧意识。将秸秆禁烧纳入村规民约,强化自我约束,滚动宣传工作政策和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增强法律震慑力。在高发地点设立禁烧警示标志,村社网格员、信息宣传员进田入户、逐户面对面宣传,引导形成“不能烧、不敢烧、不想烧”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属地乡镇(街道))
(三)加强日常巡查。要依托“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以村(社区)为单位,明确每个地块责任人,压实网格员责任,加强日常巡查,全面落实“1530”工作机制,做到露天秸秆焚烧1分钟发现 ,5分钟到达现场 ,30分钟灭火。省高空瞭望监测的5个点位、高速和铁路两侧沿线,要实行乡镇(街道)领导、村干部分片包干制度,要布控专门力量进行常态监管,发现火点要快速处置,坚决做到不冒烟现象。要落实专人每日对田间秸秆进行收集、公布告知联系方式,采取电话预约,上门服务,预防露天焚烧现象发生。(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配合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属地乡镇(街道))
(四)加大执法力度。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巡查过程中要提升秸秆焚烧立案处罚率和加大处罚力度,对发现的秸秆焚烧行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查处。对省高空瞭望监测的5个点位、高速和铁路两侧沿线焚烧行为进行严厉查处,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刑事责任,并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形成全域监管、攻坚整治、高效执法的强大震慑力。(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属地乡镇(街道))
(五)加强数字化监管。继续发挥“智慧环保”秸秆焚烧高位瞭望系统,落实综合执法人员、村(居)干部及网格员职责,建立平台、乡镇(街道)、村(居)、网格员四级联动的“1小时智能化禁烧管控运转体系”,实现对秸秆禁烧预警-处置-反馈全流程闭环监管,提高响应效率,缩短处置反馈时间,不断提升数字监管能力。(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配合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属地乡镇(街道))
(六)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发挥县大气办牵头抓总、组织领导职能,推动露天秸秆焚烧分类管理机制,将露天秸秆焚烧发生、处置、交办、通报、督办等相关情况纳入县政府年度考核体系、主题教育整改问题清单、美丽遂昌考核和生态环保督察内容,严格按照秸秆焚烧工作成效进行综合考核。建立每日排查调度制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下发关于露天秸秆焚烧处置不力的通报函,形成责任倒逼的推进态势,进一步督促相关单位履职尽责,提高处置效能。对于省高空瞭望监测的5个点位、高速和铁路两侧沿线,要建立红黑榜制度,定期排名晾晒。编织督查网络,建立督查考核推进工作机制,组建由综合行政执法、生态环境、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林业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督查小组,夏收、秋收等重点时段每日开展秸秆禁烧督查指导工作,充分利用天眼、地眼、人眼,全面形成秸秆禁烧全民攻坚合力。建立“飞单考核”制度,重点时段县大气办将每日晾晒全县30个点位露天秸秆焚烧火点数和主动剿灭火点情况,对组织不力、制度措施落实不到位、露天秸秆焚烧火点未得到有效管控、被上级通报、约谈、督办、扣分、处分或造成恶劣影响的部门、乡镇(街道)采取督查、通报、约谈等措施,重点追究个人以及相关人员责任。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属地乡镇(街道)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11月底前)。各责任单位要专题调研、建立问题清单,各责任单位要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迅速进行全面动员部署,落实责任主体,层层分解任务,紧盯省市县秸秆禁烧目标任务,建立责任清单,明确职责分工,压实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主体责任,确保责任、措施、要求分解落实到人。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12月底前)。各责任单位根据方案明确的工作措施,立即采取有效手段,强化专项整治,在11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在12月底基本完成销号。
(三)建章立制阶段(第二批主题教育结束前)。各责任单位全面完成问题清单销号工作,总结提炼整治经验及工作成效,组织开展“回头看”,严防出现回潮反弹。
四、职责分工
(一)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大气办):为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牵头单位,负责制定行动实施方案;负责建立健全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长效监管机制,向上对接做好信息报送,落实每日露天秸秆焚烧工作通报。负责“智慧环保”秸秆焚烧高位瞭望系统建设、管理。
(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露天秸秆禁烧工作的日常巡查,负责对秸秆禁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受理露天焚烧秸秆行为的投诉、举报和调查处理。
(三)县委宣传部:负责指导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教育工作,牵头抓好城乡秸秆禁烧的宣传引导,组织新闻媒体对秸秆露天焚烧整治工作开展跟踪报道,营造整治氛围,加强舆论监管,抓好风险稳控,防止出现舆情。
(四)县委政法委:负责完善“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平台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压实基层网格员责任,负责基层网格员的教育培训,建立基层网格员奖惩考核办法,做好监督。
(五)县公安局:负责由于秸秆焚烧影响道路交通安全行为的查处,加强执法保障,严厉查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配合参与执法检查。
(六)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出台秸秆综合利用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加大科技攻关,做好技术指导工作,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效率和离田率,健全农作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综合利用体系。
(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明确各收储地块区域管护责任,督导收储地块管护单位按照相应区域履行秸秆焚烧管控责任,建立巡查制度,配备专职巡查人员,开展日常巡查,配合做好专项督导工作。
(八)县生态林业中心、县应急管理局: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联合执法查处工作和巡查检查工作。
(九)县财政局:负责财政资金的保障,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的支持。
(十)各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为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主体,组织执行实施方案中的各项举措,发动基层自治力量,实行网格化管理,压实村社区、网格员责任,实行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处置相结合,入户宣传和现场劝导相结合,对重点区域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确保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
五、工作要求
(一)思想认识再提高。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要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马上就办、立即就干”的干事创业作风真抓实干,党政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严密组织实施,想方设法、全力以赴,坚决遏制秸秆焚烧行为的屡屡发生和屡禁不止,助推美丽遂昌和美丽乡村建设。
(二)工作机制再健全。成立县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秘书长、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执法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等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工作专班,建立定期调度、会商、督导和通报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紧盯省市县秸秆禁烧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开展每日排查调度,定期召开专项治理行动工作例会,汇总点评各责任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分析问题研究对策,部署下阶段工作重点及推进措施,建立健全秸秆焚烧工作管控长效机制,工作推进常态化、制度化,确保整治取得成效。
(三)督导检查再强化。部门合力要进一步形成,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强化责任意识,积极投入专项整治工作中,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各相关部门要按照《遂昌县秸秆焚烧管控专项督查方案》,结合主题教育工作对责任单位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指导,及时指出工作中存在问题。要充实一线督查队伍,开展点穴式巡查和专项性督导,有效压实一线管理责任。
自今日起,各相关部门每日报送核实秸秆露天焚烧发现数据(附表4),每周五下班前报送一周工作进展情况(附表5);12月15日前上报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联系人:张芳雄
附表:1.秸秆露天焚烧专项整治联络表
2.整改问题清单
3.5个省高位瞭望监控点位责任清单
4.秸秆露天焚烧每日数据统计表
5.每周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表
附表1
秸秆露天焚烧专项整治联络表
单位:(盖章) 时间:
分管领导 | 联络员 | 联系电话 | 备注 |
附表2
秸秆焚烧问题整改清单
责任单位 | 问题描述 | 整改措施 | 整改目标 | 整改时限 | 牵头负责人及职务 | 进展成效 | 销号情况 | 备注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县农业农村局 | ||||||||
生态环境分局 |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妙高街道 | ||||||||
新路湾镇 | ||||||||
其他乡镇(街道) |
附表3
5个省高位瞭望监控点位责任清单
序号 | 县(市、区) | 点位名称 | 经度 | 纬度 | 预置位 | 所属乡镇(街道) | 乡镇(街道)分管领导、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 覆盖村(社区) | 点位网格员及联系方式 |
1 | 遂昌县 | 妙高名都花园 | 119.256181 | 28.597214 | 1-6 | 妙高街道 | |||
2 | 妙高凯恩酒店 | 119.277481 | 28.593985 | 1-6 | |||||
3 | 妙高电力局 | 119.282379 | 28.600188 | 1-6 | |||||
4 | 妙高牡丹亭苑 | 119.295717 | 28.615804 | 1-6 | |||||
5 | 新路湾镇 | 119.259012 | 28.709109 | 1-6 | 新路湾镇 |
附表4
秸秆露天焚烧每日数据统计表
责 任 单 位 | 综 合 执 法 | 农业农村 | 自规部门 | 县公安局 | 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 应急管理局 | 妙高街道 | 新路湾镇 | 云峰街道 | 大柘镇 | 石练镇 | 北界镇 | 王村口镇 | 金竹镇 | 三仁乡 | 黄沙腰镇 | 垵口乡 | 应村乡 | 高坪乡 | 蔡源乡 | 焦滩乡 | 西畈乡 | 濂竹乡 | 龙洋乡 | 柘岱口乡 | 其他单位 | 合计 |
出动人数 | |||||||||||||||||||||||||||
发现扑灭数 |
附表5
每周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表
单位:(盖章) 时间:
单位名称 | |||
工 作 成 效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