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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2年“美丽遂昌”及“五水共治”工作行政奖励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美丽遂昌办〔2023〕9号
索引号:002662737/2023-174690 生成时间:2023-11-29 16:35:47 发布机构: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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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2年“美丽遂昌”及“五水共治”工作行政奖励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单位:

2020-2022年,遂昌县上下坚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发展道路,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领先、生态经济蓬勃发展、城乡面貌焕然一新,2021年遂昌县被生态环境部评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较好的县域城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指数位居全省前列,实现“美丽浙江”考核六连优,“美丽丽水”考核十五连优,五夺“五水共治”大禹鼎。“美丽遂昌”及“五水共治”工作成效显著

    为激励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美丽遂昌”及“五水共治”工作县委县政府决定对2020-2022在推进美丽遂昌“五水共治”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评表彰。现就有关评比推荐事项拟定如下:

一、范围和名额

(一)范围。“美丽遂昌”及“五水共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二)名额。

1.部门奖励:集体三等功3个,集体嘉9个,个人三等功8个,个人嘉奖39个。

2.乡镇(街道)奖励:集体三等功2个,集体嘉奖3个,个人三等功3个,个人嘉奖20个。

集体奖励和个人奖励实行等额评选,名额分配详见附件

分配原则

评比表彰坚持向一线人员倾斜。

三、评比条件

(一)集体。在推进“美丽遂昌”及“五水共治”工作中组织领导有力,工作扎实、成效明显,工作走在全前列的集体。

(二)个人。“美丽遂昌”及“五水共治”工作中勇于担当、恪尽职守,乐于奉献、成绩显著,工作创造性和工作责任感强的个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集体和个人,不得列为推荐对象:三年内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三年内发生重大失职、渎职、失误问题的;个人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程序

推荐奖励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

(一)各乡镇(街道)、县直部门的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
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于1130日前在本单
位公示,公示时间3天,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
主要事迹。推荐对象应按照《浙江省行政奖励暂行办法》的
相关要求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拟推荐行政奖励的单位和个人
统一上报至县委县政府美丽遂昌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再由县委县政府美丽遂昌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征求有关部门意
见)。

(二)所有推荐行政奖励的集体和个人征求有关部门意
见的基础上,由县委县政府美丽遂昌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拟行政奖励对象,经规定程序进行审议通过后,在全县范围内公示7天。

、表彰奖励方式

表彰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对产生的集体三等功、集体嘉奖、个人三等功、个人嘉奖以县政府名义进行表彰。对获得行政奖励的个人,参照《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发放一次性奖金。

六、相关要求

(一)严格奖励标准,严把推荐关。推荐评选工作坚持
“美丽遂昌”及“五水共治”工作中的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各单位要严格把关,好中选优,确保推荐出来的集体和个人有典型的事迹,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各申报单位要依据《浙江省行政奖励暂行办法》对表彰对象进行严格审查,不得将不符合资格条件的集体、个人纳入申报范围。

(二)突出重点,面向基层。重点向基层单位和一线人
员倾斜,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的推荐要严格控制。

(三)加强领导,及时报送。各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做
好报送推荐对象有关材料,未按时报送或者推荐人选不符合
相关规定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送时间

各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拟推荐行政奖励对象名单电
子版及纸质版(附件3-6),于1130日前报送县委县政府美丽遂昌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郑雅雯   

 

附件

1.县部门名额分配表

2.乡镇(街道)名额分配表

3.美丽遂昌”及“五水共治”集体奖励推荐和审批表

4.“美丽遂昌”及“五水共治”个人奖励推荐和审批表

5.“美丽遂昌”及“五水共治”集体奖励汇总表

6.“美丽遂昌”及“五水共治”个人奖励汇总表

 

 

县委县政府美丽遂昌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1123     


附件1

“美丽遂昌”及“五水共治”县直部门名额分配表

类别

单位

三等功

嘉奖

集体

个人

集体

个人

县委办




1

县府办




1

县委组织部




1

县委宣传部




1

县委政法委



1

1

县发改局


1


1

县经济商务局




1

县教育局



1

1

县科技局




1

县公安局




1

县司法局




1

县财政局


1


1

县人力社保局



1

1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1



1

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

1

1


1

县建设局

1

1


1(抽调治水办人员)

县交通运输局




1

县水利局


1


1

县农业农村局


1


1(抽调治水办人员)

县文广旅体局



1

1

县卫生健康局



1

1

县应急管理局




1

县审计局




1

县税务局




1

县市场监管局



1

1

县统计局




1

县综合执法局


1


1

县气象局




1

九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



1

1

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1

1

县法院




1

县检察院



1

1

团县委




1

县妇联




1

县总工会




1

县银保监




1

县治水办


1


2

县美丽办




1

合计

3

8

9

39

 

 

 

 

附件2

“美丽遂昌”及“五水共治”乡镇(街道)名额分配表

类别

单位

三等功

嘉奖个人

集体

个人

集体

个人

妙高街道


1


1

云峰街道

1



1

大柘镇




1

石练镇




1

新路湾镇


1


1(抽调治水办人员)

北界镇



1

1

金竹镇

1



1

王村口镇



1

1

黄沙腰镇



1

1

三仁乡




1

垵口乡




1

濂竹乡




1

湖山乡




1

应村乡




1

高坪乡




1

焦滩乡




1

龙洋乡


1


1

蔡源乡




1

西畈乡




1

柘岱口乡




1

合计

2

3

3

20


附件3

 

 

 

“美丽遂昌”及“五水共治”工作

集体奖励推荐审批表

 

 

 

 

 

集体名称                    

所在单位                  

 

 

 

填报时间:         


填表说明

、本表是行政奖励集体推荐用表,必须如实填写,不得作假,违者取消评选资格;

、本表填写后打印,不得更改格式,使用仿宋小四号字体,数字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

、集体名称、集体所属单位名称等以公章为准;

集体性质根据被推荐集体性质选填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企业、社团或其他,没有行政级别的集体在集体级别栏填写

、集体所在行政区划须精确到县、区;

、所属单位隶属关系是被推荐集体的管辖隶属关系,可选择填写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或其他;

、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不包括通报表扬事项;

、主要先进事迹要求内容详实、重点突出,主要包括工作实绩、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突出事迹参与程度等,不超过1000字,可另行附页;

、此表上报一式3份,规格为A4纸。
美丽遂昌”及“五水共治”集体奖励

推荐和审批表

填报时间:         

集体名称

(全称)


集体规范性简称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负 责 人

姓    名


职    务


集体性质


集体所在行政区划


集体级别


人员总数


拟授奖励


曾受奖励




申报单位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美丽办及五水共治办意见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三份

附件4

 

 

美丽遂昌”及“五水共治”工作

个人奖励推荐审批表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本表是行政奖励个人推荐用表,必须如实填写,不得作假,违者取消评选资格;

、本表填写后打印,不得更改格式,使用仿宋小四号字体,数字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在贴照片处粘贴近期2寸正面半身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照;

、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日期精确到月,格式统一规范为XXXXXX月;

、籍贯、户籍地填写格式为XXXXXX县(市、区),工作单位填写全称,工作单位行政区划精确到县(市、区);

、人员身份选填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企业负责人、企业职工或其他;

、专业技术职务根据个人所聘专业技术等级选填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或员级;技术等级填写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

、工作单位性质根据所在单位性质选填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企业、社团或其他;


、工作单位隶属关系是被推荐集体的管辖隶属关系,可选择填写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或其他;

、个人简历从高中毕业后填起,精确到月,不得断档;

十、主要先进事迹要求突出功绩、表述准确、文字精炼1000字左右,可另行附页;

、此表上报一式3份,规格为A4纸。


美丽遂昌”及“五水共治”个人奖励

推荐和审批表

  填报时间: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照         片

(近期2

正面半身免冠

彩色照片)

出生年月


籍  贯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


参加工作

时    间


学    历


学  位


职级/职称


工作单位


职     务


拟授奖励


奖惩

情况


工作

简历


主要

事迹


所在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美丽办及五水共治办意见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三份


附件5

美丽遂昌”及“五水共治”集体奖励汇总表

报送单位: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名称

级别

性质

所在行政区划

所属单位

所属单位隶属关系

负责人姓名

负责人职务

负责人身份证

备注





































































































附件6

美丽遂昌”及“五水共治”个人奖励汇总表

报送单位: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

工作单位

职务

级别

工作单位行政区划

工作单位性质

备注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