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2年“美丽遂昌”及“五水共治”工作行政奖励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0-2022年“美丽遂昌”及“五水共治”工作行政奖励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单位::
2020-2022年,遂昌县上下坚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发展道路,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领先、生态经济蓬勃发展、城乡面貌焕然一新,2021年遂昌县被生态环境部评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较好的县域城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指数位居全省前列,实现“美丽浙江”考核六连优,“美丽丽水”考核十五连优,五夺“五水共治”大禹鼎。“美丽遂昌”及“五水共治”工作成效显著。
为激励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美丽遂昌”及“五水共治”工作。县委县政府决定对2020-2022年在推进“美丽遂昌”及“五水共治”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评比表彰。现就有关评比推荐事项拟定如下:
一、范围和名额
(一)范围。全县在“美丽遂昌”及“五水共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二)名额。
1.县直部门奖励:集体三等功3个,集体嘉奖9个,个人三等功8个,个人嘉奖39个。
2.乡镇(街道)奖励:集体三等功2个,集体嘉奖3个,个人三等功3个,个人嘉奖20个。
集体奖励和个人奖励实行等额评选,名额分配详见附件。
二、分配原则
评比表彰坚持向一线人员倾斜。
三、评比条件
(一)集体。在推进“美丽遂昌”及“五水共治”工作中组织领导有力,工作扎实、成效明显,工作走在全县前列的集体。
(二)个人。在“美丽遂昌”及“五水共治”工作中勇于担当、恪尽职守,乐于奉献、成绩显著,工作创造性和工作责任感强的个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集体和个人,不得列为推荐对象:近三年内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三年内发生重大失职、渎职、失误问题的;个人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四、程序
推荐奖励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
(一)各乡镇(街道)、县直部门的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
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于11月30日前在本单
位公示,公示时间3天,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
主要事迹。推荐对象应按照《浙江省行政奖励暂行办法》的
相关要求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拟推荐行政奖励的单位和个人
统一上报至县委县政府美丽遂昌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再由县委县政府美丽遂昌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征求有关部门意
见)。
(二)所有推荐行政奖励的集体和个人征求有关部门意
见的基础上,由县委县政府美丽遂昌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拟行政奖励对象,经规定程序进行审议通过后,在全县范围内公示7天。
五、表彰奖励方式
表彰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对产生的集体三等功、集体嘉奖、个人三等功、个人嘉奖以县政府名义进行表彰。对获得行政奖励的个人,参照《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发放一次性奖金。
六、相关要求
(一)严格奖励标准,严把推荐关。推荐评选工作坚持
以“美丽遂昌”及“五水共治”工作中的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各单位要严格把关,好中选优,确保推荐出来的集体和个人有典型的事迹,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各申报单位要依据《浙江省行政奖励暂行办法》对表彰对象进行严格审查,不得将不符合资格条件的集体、个人纳入申报范围。
(二)突出重点,面向基层。重点向基层单位和一线人
员倾斜,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的推荐要严格控制。
(三)加强领导,及时报送。各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做
好报送推荐对象有关材料,未按时报送或者推荐人选不符合
相关规定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报送时间
各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拟推荐行政奖励对象名单电
子版及纸质版(附件3-6),于11月30日前报送县委县政府美丽遂昌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郑雅雯
附件:
1.县直部门名额分配表
2.乡镇(街道)名额分配表
3.“美丽遂昌”及“五水共治”集体奖励推荐和审批表
4.“美丽遂昌”及“五水共治”个人奖励推荐和审批表
5.“美丽遂昌”及“五水共治”集体奖励汇总表
6.“美丽遂昌”及“五水共治”个人奖励汇总表
县委县政府美丽遂昌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23日
附件1:
“美丽遂昌”及“五水共治”县直部门名额分配表
类别 单位 | 三等功 | 嘉奖 | ||
集体 | 个人 | 集体 | 个人 | |
县委办 | 1 | |||
县府办 | 1 | |||
县委组织部 | 1 | |||
县委宣传部 | 1 | |||
县委政法委 | 1 | 1 | ||
县发改局 | 1 | 1 | ||
县经济商务局 | 1 | |||
县教育局 | 1 | 1 | ||
县科技局 | 1 | |||
县公安局 | 1 | |||
县司法局 | 1 | |||
县财政局 | 1 | 1 | ||
县人力社保局 | 1 | 1 | ||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 1 | 1 | ||
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 | 1 | 1 | 1 | |
县建设局 | 1 | 1 | 1(抽调治水办人员) | |
县交通运输局 | 1 | |||
县水利局 | 1 | 1 | ||
县农业农村局 | 1 | 1(抽调治水办人员) | ||
县文广旅体局 | 1 | 1 | ||
县卫生健康局 | 1 | 1 | ||
县应急管理局 | 1 | |||
县审计局 | 1 | |||
县税务局 | 1 | |||
县市场监管局 | 1 | 1 | ||
县统计局 | 1 | |||
县综合执法局 | 1 | 1 | ||
县气象局 | 1 | |||
九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 | 1 | 1 | ||
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 1 | 1 | ||
县法院 | 1 | |||
县检察院 | 1 | 1 | ||
团县委 | 1 | |||
县妇联 | 1 | |||
县总工会 | 1 | |||
县银保监 | 1 | |||
县治水办 | 1 | 2 | ||
县美丽办 | 1 | |||
合计 | 3 | 8 | 9 | 39 |
附件2:
“美丽遂昌”及“五水共治”乡镇(街道)名额分配表
类别 单位 | 三等功 | 嘉奖个人 | ||
集体 | 个人 | 集体 | 个人 | |
妙高街道 | 1 | 1 | ||
云峰街道 | 1 | 1 | ||
大柘镇 | 1 | |||
石练镇 | 1 | |||
新路湾镇 | 1 | 1(抽调治水办人员) | ||
北界镇 | 1 | 1 | ||
金竹镇 | 1 | 1 | ||
王村口镇 | 1 | 1 | ||
黄沙腰镇 | 1 | 1 | ||
三仁乡 | 1 | |||
垵口乡 | 1 | |||
濂竹乡 | 1 | |||
湖山乡 | 1 | |||
应村乡 | 1 | |||
高坪乡 | 1 | |||
焦滩乡 | 1 | |||
龙洋乡 | 1 | 1 | ||
蔡源乡 | 1 | |||
西畈乡 | 1 | |||
柘岱口乡 | 1 | |||
合计 | 2 | 3 | 3 | 20 |
附件3
“美丽遂昌”及“五水共治”工作
集体奖励推荐审批表
集体名称
所在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一、本表是行政奖励集体推荐用表,必须如实填写,不得作假,违者取消评选资格;
二、本表填写后打印,不得更改格式,使用仿宋小四号字体,数字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
三、集体名称、集体所属单位名称等以公章为准;
四、 集体性质根据被推荐集体性质选填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企业、社团或其他,没有行政级别的集体在集体级别栏填写“无”;
五、集体所在行政区划须精确到县、区;
六、所属单位隶属关系是被推荐集体的管辖隶属关系,可选择填写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或其他;
七、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不包括通报表扬事项;
八、主要先进事迹要求内容详实、重点突出,主要包括工作实绩、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突出事迹参与程度等,不超过1000字,可另行附页;
九、此表上报一式3份,规格为A4纸。
“美丽遂昌”及“五水共治”集体奖励
推荐和审批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集体名称 (全称) | |||
集体规范性简称 | |||
通讯地址 | 联系电话 | ||
负 责 人 姓 名 | 职 务 | ||
集体性质 | 集体所在行政区划 | ||
集体级别 | 人员总数 | ||
拟授奖励 | |||
曾受奖励 | |||
主 要 事 迹 | |||
主 要 事 迹 | |||
申报单位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县美丽办及五水共治办意见 |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注:此表一式三份
附件4
“美丽遂昌”及“五水共治”工作
个人奖励推荐审批表
姓 名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一、本表是行政奖励个人推荐用表,必须如实填写,不得作假,违者取消评选资格;
二、本表填写后打印,不得更改格式,使用仿宋小四号字体,数字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在贴照片处粘贴近期2寸正面半身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照;
三、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日期精确到月,格式统一规范为XXXX年XX月;
四、籍贯、户籍地填写格式为XX省XX市XX县(市、区),工作单位填写全称,工作单位行政区划精确到县(市、区);
五、人员身份选填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企业负责人、企业职工或其他;
六、专业技术职务根据个人所聘专业技术等级选填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或员级;技术等级填写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
七、工作单位性质根据所在单位性质选填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企业、社团或其他;
八、工作单位隶属关系是被推荐集体的管辖隶属关系,可选择填写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或其他;
九、个人简历从高中毕业后填起,精确到月,不得断档;
十、主要先进事迹要求突出功绩、表述准确、文字精炼,1000字左右,可另行附页;
十一、此表上报一式3份,规格为A4纸。
“美丽遂昌”及“五水共治”个人奖励
推荐和审批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 性 别 | 民 族 | 照 片 (近期2寸 正面半身免冠 彩色照片) | |||
出生年月 | 籍 贯 | 政治面貌 | ||||
身份证号 | 参加工作 时 间 | |||||
学 历 | 学 位 | 职级/职称 | ||||
工作单位 | 职 务 | |||||
拟授奖励 | ||||||
奖惩 情况 | ||||||
工作 简历 | ||||||
主要 事迹 | ||||||
所在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县美丽办及五水共治办意见 |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注:此表一式三份
附件5
“美丽遂昌”及“五水共治”集体奖励汇总表
报送单位: 时间: 年 月 日 | ||||||||||
序号 | 名称 | 级别 | 性质 | 所在行政区划 | 所属单位 | 所属单位隶属关系 | 负责人姓名 | 负责人职务 | 负责人身份证 | 备注 |
附件6
“美丽遂昌”及“五水共治”个人奖励汇总表
报送单位: 时间: 年 月 日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家庭地址 | 工作单位 | 职务 | 级别 | 工作单位行政区划 | 工作单位性质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