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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第一批服务业政策奖励资金审核情况的通知

遂服务业办〔2023〕5号
索引号:2662518/2023-173865 生成时间:2023-11-09 16:11:34 发布机构:遂昌县经济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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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遂委办发〔2022〕23号)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严格按文件精神兑现的原则,县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对企业申报的奖励资金进行了审核认定。所有符合奖补的企业经公安、应急管理、环保及统计部门审核,确认未发现有涉税刑事案件、未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等并按时准确报送统计报表;经各信用信息平台查询核实,确认截止目前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本次核定的奖励为:3条鼓励成立批发企业奖励100万元,具体明细见附件。

 

附件:遂昌县2023年度第一批服务业政策奖励资金兑现清单

 

 

 

 

 

 

 

 

 



附件

遂昌县2023年度第一批服务业政策奖励资金兑现清单

序号

项目单位

政策依据(原文)

事实依据

申报奖励额度

核定奖励额度

备注说明

1

丽水禾畅贸易有限公司

遂委办发〔2022〕23号第3条:对新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设立登记的批发企业,当年销售额达到3亿元、5亿元、10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一法人只享受一次。

该企业成立于2023年2月3日,2023年5月纳入限上批发业企业。截止2023年7月,企业当年销售额(不含税)已达6.96亿元。

500000元

500000元


2

浙江聪盈贸易有限公司

遂委办发〔2022〕23号第3条:对新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设立登记的批发企业,当年销售额达到3亿元、5亿元、10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一法人只享受一次。

该企业成立于2023年4月27日,2023年7月纳入限上批发业企业。截止2023年9月,企业当年销售额(不含税)已达5.01亿元。

500000元

500000元



合计

1000000

1000000


 


 

 

 

 

 

 

 

 

 

 

 

 

 

 

 

 

 

 

 

 

 

 

分送:县委办,县府办,县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县财政局。

遂服务业办〔2023〕5号遂昌县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第一批服务业政策奖励资金审核情况的通知.pdf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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