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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高标准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管护资金的通知

遂农函〔2023〕105号
索引号:2662120/2023-175843 生成时间:2023-12-21 09:07:01 发布机构: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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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省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分配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资环〔202242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分配市县新增费资金的通知》(浙财资环〔202266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省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2021年、2022年清算资金和2023年第二批预算资金的通知》(浙财资环〔20236号)《遂昌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专项资金分配计划的通知》(遂农发〔20233号)文件精神,现下达我县2023年第一批高标准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管护资金572.80万元,现分配给各乡镇,并对管护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作以下说明:

一、管护资金的使用范围

管护资金主要按各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面积予以分配,使用方向主要用于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及管护。各乡镇街道在使用管护资金时要遵守相关政策和规定,对管护资金的使用结果负责。

二、管护资金的管理

管护资金由各乡镇(街道)统一安排使用,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项目结算审核后管护资金若有结余,县财政将予以收回。

2023年度的管护资金原则上要求在20246月底前完成资金报账,对20249月底前未完成资金报账的管护项目资金县财政将收回并不再重新安排。

各乡镇、街道收到通知后,严格落实农田基础设施管护主体责任,按照相关项目工程管理规定,及时开工建设,确保管护项目建设不拖延、不搁置。项目完工后,按财政资金县级报账制度有关规定支付资金,并将项目整套建设资料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联系人:罗来建     电话:13857045733645733

 

附件:1.2023年遂昌县第一批高标准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管护资金安排明细表

          2.遂昌县财政涉农资金拨付申请表

          3.遂昌县财政涉农资金报账支出明细表

          4.遂昌县财政涉农资金项目验收表

          5.2023年遂昌县第一批高标准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管护项目所需材料

 

    

 

遂昌县农业农村局

 20231010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财政局

遂昌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1010日印发

遂农函〔2023〕105号遂昌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高标准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管护资金的通知.pdf遂农函〔2023〕105号(附件1-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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