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龙庆高速公路义乌至龙泉段(丽水段)遂昌段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遂征预〔2023〕4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遂昌县人民政府 实施义龙庆高速公路义乌至龙泉段(丽水段)遂昌段建设项目,拟征收云 峰街道银都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濂竹乡刘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大竹小岱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治岭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瓦窑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黄石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云峰街道(银都村)、濂竹乡(刘坑村,大竹小岱村,治岭头村,瓦窑岗村, 黄石玄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34.5188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四至范围见拟征地红线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遂昌县人民政府将组织云峰街道办事处、濂竹乡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 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地红线图
遂昌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