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 公告
(自行采购)遂昌县行政服务中心关于2023年度公开选择新设企业印章刻制服务单位的公告
时间:2023-02-24 09:29:37
字体大小: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我县营商环境,不断压缩企业开办时间,降低企业开办成本,县政府决定为遂昌县各类新开办企业免费提供首套印章,由县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实施。为此,县行政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选择3家印章刻制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组织类型、方式:

分散采购询价(自行组织询价)

二、采购内容及数量:

新设企业印章刻制服务按实际采购数量而定(每套印章5枚,包含:法定名称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印章、合同专用章),具体材料、规格、型号要求如下: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材质

材料/规格/型号

1

法定名称

公  章

1

水晶头光敏章

形状为圆形,尺寸为40*40mm,边宽1.1-1.2mm,外边框加有防伪纹线。

2

财务专用章

1

形状为正方形,尺寸为25*25mm,边宽1mm。

3

发票专用章

1

形状为椭圆形,尺寸为40*30mm,外边宽加有防伪纹线,边宽1mm。

4

法人印章

1

形状为正方形,尺寸为20*20mm,边宽0.9-1mm。

5

合同专用章

1

形状为圆形,尺寸为40*40mm。

同时需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的规定》相关要求进行制作。

三、报价要求:每套印章(含单位公章、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人印章、合同专用章各一枚)合计费用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100(含)元,否则无效。我县2022年度各类新开办企业数量约为900家,本次具体印章刻制费用按照实际套数进行结算。

、供应商资格条件

1、印章刻制服务单位必须是在遂昌县范围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并在遂昌县城区设立了实体经营点。

2、须持有《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有1名及以上印章刻制专业技术人员,能够熟练操作和刻制备案印章,具有印章刻制相关经验。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服务时间

暂定1年,自2023年3月1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止。如上级部门有新的要求,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

、相关要求

1、遵守公安机关公章刻制管理规定,服从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履行保密义务,无偿为群众和企业提供印章相关的咨询服务。

2、开通浙江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具备良好的网络办公环境,可登陆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平台处理业务。

3、从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平台接受刻章业务需求信息后,须在1.5小时内完成刻制反馈办结信息,并送达至县行政服务中心,由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验证、签收。

、递交报价单及资格审查材料截止时间

1、递交报价单及资格审查材料截止时间:20232289:30前。

2、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及装订要求:《营业执照》、《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上述材料均需单位盖章并密封在一个包装袋内。

3、报价单装订要求:《印章刻制报价表》需单位盖章并密封在一个包装袋内。

4、递交(或邮寄)地址:遂昌县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室(遂昌县妙高街道君子路96308室)。

、供应商选择办法

1、县行政服务中心首先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供应商,再根据报价,从低到高选择3家入围,不足3家时全部入围,如3名报价相同的,则采用抽签确定入围单位。

2、印章刻制价格根据入围单位报价的均价(取整数),作为结算价格。

3、入围单位与县行政服务中心签订承揽合同,对印章刻制的时间、质量、价格、结算时间、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等进行约定。

4、合同签订后,入围单位正式确定新设企业印章刻制单位。

5、入围单位在服务期间,因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等要求提供服务而被企业投诉的,县行政服务中心有权根据约定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出现入围单位空缺,由原参加报名的供应商和按名次顺序递补,原定服务价格不变。

6、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2289:30分,遂昌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7、其他未尽事宜,由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时间:2023224-2022年2279:30时前(工作时间);

   联系人:女士,联系电话0578-8529856。

  附件:

1、印章刻制报价表(需密封提交)

2、企业印章刻制服务合同(格式)

遂昌县行政服务中心

                                         2023223

 

 

 

附件1

印章刻制报价表

 

序号

内容

材质

数量                (枚)

单价                 (元)

1

单位公章

光敏类

1


2

发票专用章

光敏类

1


3

财务专用章

光敏类

1


4

法人印章

光敏类

1


5

合同专用章

光敏类

1


合计(小写)


合计(大写)


1名及以上印章刻制专业技术人员姓名:

 

 

 

 

投标供应商盖章:

日期:

 

备注:我县2022年度(2022年3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各类新开办企业数量约为900。本次具体印章刻制费用按照实际套数进行结算。

 

 

 

 

 

遂昌县新设企业印章刻制服务承揽合同

 

甲方:遂昌县行政服务中心

乙方:                

甲方通过《遂昌县行政服务中心关于公开选择新设企业印章刻制服务单位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按照公开选择的程序,确定乙方为遂昌县新设企业印章刻制服务单位之一。根据《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为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1.1本合同书 

1.2成交通知书

1.3公开选择过程中产生的有关材料

1.4《公告》

第二条 合同标的

乙方提供新设企业首套印章刻制服务。包括单位公章、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人印章、合同专用章各一枚。

2.1新设企业范围:遂昌县新注册开办的各类企业,包括新开办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上述企业所属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分支机构。

2.2印章规格应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的规定》相关要求进行制作。

第三条 合同限期

  合同服务期限为一年,自20233月1日起至20242月29日止。如上级部门有新的要求,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

第四条 质量要求

1、每套印章5枚,包含:法定名称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印章、合同专用章,材质均为光敏类。

2、保证所刻制的印章是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采购需求的材质、规格、型号等要求。

3、响应人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每套印章的质保期为1年。在质保期内,如果印章的材质、规格型号、等与采购要求不符,或证实印章存有质量缺陷的应在1个工作日内无条件予以解决,并向印章使用人做出书面说明和解决办法,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中断对所刻制印章的售后服务。

4、印章外观:整洁、光滑,无裂痕,无明显划横;印章编码编排:印文清晰,边框、文字、图形无缺损和麻点,印章编码清晰规范;印章的章面:章面平整,文字、图形、数字大小匀称,排列整齐,字体规范。

第五条  合同价款

    印章刻制价格为       /套。一套印章共计五枚,分别为单位公章(  /枚)、发票专用章(  /枚)、财务专用章(   /枚)、法人印章(  /枚)、合同专用章(   /枚)。

 付款方式  

6.1按季度结算。于每季度结束后结算上季度印章刻制费用。

6.2付款凭证

6.2.1税务发票。

6.2.2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确认的《遂昌县本级新设企业刻章费用结算明细汇总表》。

6.2.3本合同书复印件

第七条  甲乙双方以及新设企业权利义务

7.1甲方权利义务

7.1.1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权利。

7.1.2因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材质、规格等要求提供服务而被企业投诉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1.3当出现入围单位空缺时,有权根据规则在原参加询价的单位按报价名次顺序递补。

7.1.4按照约定支付服务费用的义务。

7.2乙方权利义务

7.2.1按约定收取印章刻制服务费的权利。

7.2.2应遵守公安机关公章刻制管理规定,服从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履行保密义务,无偿为群众和企业提供印章相关的咨询服务。

7.2.3印章的材质和规格应符合企业印章的要求。

7.2.4应开通浙江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具备良好的网络办公环境,可登陆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平台,关联印章刻制申办业务。

7.2.5“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 平台推送企业印章相关数据后,在1.5个小时内完成印章刻制并送至县行政服务中心指定窗口,由工作人员签收。因平台系统推送和接受故障等原因不能按规定时间完成的除外。

7.3新设企业权利义务

7.3.1新设企业自主选择印章刻制服务单位(在三家入围单位内选择),甲方不得干涉。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甲方在检查管理过程中,发现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有权解除合同。

8.2乙方刻制的企业印章材质、规格等不符合相关要求而被企业投诉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3乙方主动退出时,合同解除。

第九条 合同生效

9.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9.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9.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县市场监管局和县公安局各执一份。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址:遂昌县妙高街道君子路96号 地址:遂昌县


联系人:范女士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78-8529856        联系电话:

组织机构代码:12332527794356497A组织机构代码:

开户银行:工行遂昌县支行        开户银行:                     

收款单位全称:                  收款单位全称:

遂昌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号:1210261029200091258       号:                       

备注:县行政服务中心新设企业印章刻制服务

 

                        

2023      

附件:《遂昌县本级新设企业刻章费用结算明细汇总表


遂昌县新设企业刻章费用结算明细汇总表

 印章刻制单位:                   联系人:                  手机:                      市场监督管理局(盖章)  

序号

新设企业名称

设立时间

单位公章

法人印章

财务

专用章

发票

专用章

合同

专用章

小计



























































































合  计

/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