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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2022年清新空气行动实施计划工作总结

生成时间:2023-02-06 11:55:51 发布机构: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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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2022年清新空气行动实施计划

工作总结

我县始终认真贯彻落实《丽水市2022年清新空气行动实施计划》(丽大气办〔2022〕1号)文件要求,结合县域实际,制定了《遂昌县2022年清新空气行动实施计划》(遂大气办〔2022〕3号),以大气办为依托,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坚持源头控制、综合治理、重点突破,积极组织开展治气攻坚行动,空气环境质量稳步提升。现将2022年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

(一)空气质量现状  

2022年1-12月,县城大气环境质量状况良好,空气质量优良率98.1%,其中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PM2.5年均浓度及一氧化碳(CO)第95百分数浓度、臭氧(O3)最大八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浓度分别为4μg/m3、13μg/m3、28μg/m3、18μg/m3、0.8mg/m3、121μg/m3,PM2.5年均浓度全省并列第8位,全市并列第3位。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省55个县(市、区)中位列第7,全市第4,空气质量位于全省前列。

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为臭氧和PM2.5,污染天数主要集中在光照强烈的夏季高温天气。同时,外部污染团、城市更新导致的拆迁施工扬尘也给环境空气质量造成一定影响。

(二)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完成情况  

2022年1-12月,空气质量有效天数365天,优良天数358天,优良率98.1%,受外来污染团、气象条件等影响2022年1月14、15,12月28共3日颗粒物超标,9月8、23、25、26共4日臭氧超标,2022年空气质量优良率相较2021年有所回落,PM2.5浓度逐年稳步下降,较上年相比下降5.3%,达到历史最低水平。

二、主要任务完成情况

(一)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1.着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夏秋季臭氧污染,推进VOCs和NOx协同减排。2022年完成VOCs减排项目申报5个,NOx减排认定项目1个,拟申报VOCs减排70.22t,NOx减排14.98t,预计能够完成2022年减排任务。

2.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2022年,我局联合交警、交通运输局、第三方检测机构常态化开展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入户抽测以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入户抽检、登记上牌工作,全年共完成柴油货车尾气抽检65辆,入户抽检78辆,共计下发复检整改通知书8份,累计合格率100%。在县财政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下,北界机动车尾气黑烟抓拍监测设备已完成安装。除此之外,我局充分发挥数字化建设成效,运用黑烟遥感监测设备与智慧环保平台逐月向交警部门、车辆检测中心同步黑烟遥感超标车辆信息,及时向车主发送整改短信,通过交警信息中心与车辆检测中心数据库共同完成机动车尾气I/M制度闭环管理。

3.全力打好轻度污染天气应对攻坚战。为应对轻度污染天气,我局积极与县建设局、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联动,加强国控点周边重点保障区域喷洒作业,县城范围内在建工地全面启动雾炮、冲洗、围挡喷淋等降尘措施。组织业务科室、执法队相关人员对重点区域内加油站、VOCs重点企业开展风险排查,督促开展错峰作业,全力降低成品油装卸作业、企业生产作业对我县臭氧指标的不良影响。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完成工业园清单更新,完善相关措施,强化污染天气联防联控应急减排,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中的相关要求,细化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指标,强化移动源应急管理,12月底前将完成2家b级企业绩效分级申报年度任务。

(二)优化产业结构调整

1.严控“两高”行业发展。

2.推动产业绿色转型。紧抓“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根据省、市下达的文件精神,我县主动作为,进一步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已完成7家企业淘汰,超额完成全年淘汰落后企业5家的任务。

3.开展清新园区建设。2022年完成工业园区臭气异味监测系统安装,现已完成联网调试开始运行。

4.开展产业集群整治提升。2022年,我县积极配合县经济商务局开展遂昌县铸造行业企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工作,目前正开展企业整治方案评审评审工作,后续将完成18家铸造企业环境保护整治提升工作,届时将提升铸造行业环保管控水平,进一步降低相关污染物排放。

5.优化含VOCs原辅材料和产品结构。2022年,我局出台《遂昌县涉VOCs企业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工作方案》(遂环发〔2022〕27号),制定严格的提标改造要求,从有机废气的产生源头入手,着重开展低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工作,从根本上解决有机废气污染问题。我局充分考虑当今经济大环境等相关因素,向上争取补助资金80万,出台相关惠企政策,积极为企业提供技术指导、切实尽到助企帮扶的职责。全年共完成低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企业5家,累计发放补助25.01万元,年度任务完成率100%。

(三)优化能源结构调整

1.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十四五”以来,我县天然气供应总体平稳。截止11月底,全县天然气消费量7082万立方米。主要原因为用能大户新宏公司因疫情、上游衢州元立停产等因素,产能下降明显,1-11月用气量较去同期减少约1000万立方,导致全县天然气用气量下降。2022年水电发电量增长可观,非化石能源占比逐步提升,全县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比为100%,预计能够完成年度目标。

2.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强能源消费总量和能源消费强度双控,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2022年全县未发现有违规建设高污染燃料设施。

3.开展锅炉综合整治。全县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及列入全省“五炉”系统内的燃煤锅炉均全部完成淘汰改造,全面完成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工作。2022年全县无新增燃煤锅炉。

(四)优化运输结构调整

1.加快提升机动车船绿色低碳水平。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机动车、船舶,完善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2022年完成新增清洁能源公交车2辆,出租车1辆,新增和更新公交车新能源比例(100%),淘汰国三以下老旧营运车辆12辆,淘汰内河航运船舶4艘。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发展顶层设计,加大公共资源整合力度,科学确定建设规模和空间布局,累计新增充电桩18个,超量完成年度任务目标。

2.持续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推进大宗货物及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向铁路有序转移。截至11月底,我县铁路货运量总计41.69万吨,比上年增加19.84万吨,预计年底累计增长20万吨,超额完成18万吨的年度任务。

3.强化非道路移动源和船舶综合治理。2022年,我局联合交警、交通运输局、第三方检测机构常态化开展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入户抽测以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入户抽检、登记上牌工作,共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上牌300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入户抽检115台,合格率98.3%,完成尾气超标处罚1台,罚款9500元。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圆满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替代6台的年度任务,按照上级要求完成安装非道机械电子围栏系统安装工作,后续将通过定位设备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实时监管。

4.持续开展油品质量保障。保持储油库、加油站油品质量抽查频次,实施运输船舶燃油质量监管。2022年,我局累计开展加油站油气回收检测6家次,合格率100%。县交通局严格按照每年不低于 1 艘次的要求开展内河运输船舶燃油质量抽检,燃油合规率100%。县市场监管局组织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和无合法来源证明成品油、流动加油车及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其中不合格案件0件,无合法来源案件1件。

(五)深化工业废气治理

1.强化VOCs全流程环节综合治理。加强统筹谋划,印发《关于涉VOCs企业治理设施低效升级的涵》,严格落实涉VOCs企业全流程低效设施升级标准,推进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橡胶、喷涂、铸造等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强化VOCs监测能力建设。2022年完成VOCs低效设施升级企业12家,超额完成年度任务。

2.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煤焦油、生物质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加快使用清洁能源以及利用工厂余热、电厂热力等进行替代。2022年遂昌县工业炉窑烟气治理任务数为2台,浙江翱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底完成搬迁升级改造,企业原有的3台生物质颗粒隧道窑升级为1台天然气隧道窑,2台生物质退火炉升级为3台电退火炉,超额完成年度任务。

3.推进恶臭异味综合治理。以“清新园区”建设为载体,完成工业园区臭气异味监测点位安装工作;加强工业臭气异味治理,继续开展臭气异味治理,降低臭气异味源头排放,提高臭气废气收集率和处理率,明显减少工业臭气异味排放。2022年完成臭气异味综合治理企业1家,年度任务完成率100%。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开展自愿清洁生产审核企业,2022年圆满完成7家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任务。

4.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ODS)和氢氟碳化物(HFCs)管理。截至2021年遂昌县暂无ODS相关企业,2022年也无新增。

(六)强化城乡面源综合治理

1.深化扬尘污染综合治理。2022年,我县印发《遂昌县城区在建工程扬尘治理专项整治方案》,安装并联网在建工地扬尘监测设备50台,配置雾炮车1台,召集各责任部门开展“县城规划区等重点区域扬尘联合整治”行动3次,严格落实各类施工(拆迁)工地 “七个 100%”扬尘防控长效机制,督促施工方加强施工自动冲洗、自动喷淋、雾炮、洒水等扬尘防控作业,最大限度降低扬尘污染。持续开展遂昌县城区在建工程扬尘防治及文明施工检查,累计约谈工地负责人20余名,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41份,落实扬尘防治及文明施工问题整改60处,处理群众投诉20件,处理率100%。

全面落实城市道路保洁质量标准,大力提升环卫机械作业化水平,加强各类道路清扫保洁与雾炮车、洒水车联合扬尘防控精细化作业。2022年我县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1.6%;创新洒水机制,每天实行巡回洒水降尘,根据污染天气实际情况增加特殊地段洒水次数;加强路面冲洗巩固降尘,人机结合清扫路面,并安排高压清洗车对城区街道以及河道游步道进行循环冲洗,降低道路扬尘,提高城区环境整洁。

严格执行《丽水市交通建设工程扬尘治理实施方案》、《遂昌县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牵头建立由执法、建设、自规、交通运输、交警、建筑垃圾运输公司等单位联动工作机制,严格包括交通建设项目在内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相关抑尘措施,针对部分工地安装设置带泥运行在线监测装置,对建筑工地实施精细化管控,最大程度上减少因工程建设影响城市环境秩序的情况发生。2022年以来每日安排五组执法人员对我县全域进行上路巡查,并深入砂场、工地等进行源头检查,累计检查工地160余次,主要在建交通建设工程13处“三集中”场地100%设置围挡及道路硬化,露天散装材料100%采取篷布覆盖,边通车边施工路段100%落实洒水车定时洒水,8条主要施工便全部完成砼道路硬化,11处“三集中”场地出入口100%设置洗车槽,工程运输车辆100%采取密闭运输,查处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及车辆抛洒滴漏的违法案件78起,罚款7.07万元,查处抛洒滴漏31起,处罚金额69250元。对未履行扬尘防治责任的有关单位,依法采取责令停工整顿、限期整改、约谈、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纳入信用评价管理,确保建设工程扬尘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2.加强秸秆焚烧管控与综合利用。建立健全露天禁烧工作机制,在夏收和秋收阶段开展禁烧专项巡查,强化平台、乡镇(街道)、村(居)、网格员四级联动的智能化禁烧责任体系,实现对秸秆焚烧巡查、发现、处置全闭环管理。2022年,我局转变以人工发现上报的工作方式,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属地职能,落实秸秆焚烧网格员职责,利用高空瞭望监控设备对秸秆焚烧行为进行抓拍,通过智慧环保平台将秸秆焚烧预警信息及时发送至网格员,建立平台、乡镇(街道)、村(居)、网格员四级联动的智能化禁烧责任体系,实现对秸秆焚烧巡查、发现、处置全闭环。经我局与县府办积极沟通,现已将秸秆焚烧发生、处置等相关情况纳入县直部门以及乡镇年底考核,进一步强化处置效能。截至12月底,智慧环保平台累计预警秸秆焚烧事件1254起,预警数量同比上升200%,其中及时处置1112次,立案查处23起,处罚金额10150元,处置率为89.0%,同比提升48.3%,秸秆焚烧发现与处置能力显著提升。

近年来,遂昌县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有关抓好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部署,全力打造山区秸秆全量化利用样板,主动探索“源头疏导、全域管控、循环利用”的秸秆禁烧利用闭环管理新模式,取得了积极成效。2022年,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6.51%,超额完成年度任务。

3.开展餐饮油烟整治。2022年,我县加强餐饮油烟动态管控,累计走访检查餐饮单位500余家,共受理油烟举报数40个。发放宣传手册800余份,目前已对梨三岁、厨娘牡丹亭、汤公酒楼、光头烧烤、红灯笼共5个餐饮店设施油烟安装在线监测系统,持续加强餐饮油烟管控力度。

4.开展烟花爆竹禁燃工作。我县已于2019年1月1日开始全面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遂昌县人民政府发出《遂昌县人民政府通告》[2018]6号、《遂昌县人民政府通告》[2019]4号的规定,公布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区域、违反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处罚等。2022年以来,县公安局共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1起,行政处罚1人,罚款200元。

(七)保障杭州亚运会环境空气质量

1.积极开展会前治理攻坚。2022年,我局积极响应亚运会治理攻坚任务,6月底前完成有机废气收集治理任务21家,有机废气旁路整治任务1家,有机废气处理设施治理任务64家。8月底提前完成VOCs低效升级、源头替代、臭气异味治理、工业炉窑治理等年度任务,圆满完成会前治理攻坚任务。

三、存在问题分析

(一)秸秆焚烧。一是露天焚烧执法难度大。多数发生的秸秆焚烧面积较小,时间短,等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时已焚烧完毕,难以固定当事人。此外秸秆焚烧违法主体多为年纪较大人员,部分甚至言语不通,沟通困难,且处罚金额较大,导致执法难度大。二是综合利用有待提升。部分偏远山地秸秆,运输处置不便,群众无法处置秸秆,只能沿用老办法焚烧还田,且部分秸秆利用项目进度较慢,综合利用难度大。

(二)渣土运输管理。一是车辆型号标准未统一,极易形成恶性竞争。因行政单位无法对渣土运输车辆型号规格进行强制规定,导致目前渣土运输车辆型号规格不一,利益驱使企业加大车辆型号,造成利益悬殊,致使公司间恶意竞争。二是渣土固定消纳场所尚未落实,难以实现治标治本。我县无固定渣土消纳场所,建设工程产生的渣土一般按照“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原则,主要由建设或施工单位委托运输企业自行寻找消纳场地处置,且寻找的消纳场地多数不符合审批要求,导致“随意乱倒”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低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较难。目前,我县具备源头替代条件的企业以竹木、铸造、制造行业为主,具体工序主要为喷漆。按照省市源头替代要求,企业必须完成90%以上的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才算完成任务,但经过走访企业以及市场调研后发现,上述企业的产品多以出口为主,外国市场对于产品着色程度以及耐久性要求普遍较高,目前水性漆市场成熟度较低,使用水性漆仅能满足部分产品需求,因此较难达到90%源头替代的要求。

(四)VOCs低效设施升级较难。目前我县大部分涉VOCs企业的末端治理设施为光催化+活性炭吸附中的一种或是组合工艺,我县目前无活性炭集中处置中心或再生中心,废活性炭主要委托汇金环保收储转运中心后统一委托处置,但按照省市要求,不符合高效治理设施标准要求;安装高效的催化燃烧末端治理设备费用较高,且部分企业刚于最近1-2年完成光催化+活性炭吸附的相关设备安装,短期内较难承受整治提升费用。同时,对于中小企业来说,申请中央资金补助门槛要求较高,往往四五家企业打包申请才能勉强达到投资要求,但仍会受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等相关条件影响,较难申请相关补助。

(五)外来污染团影响较大。今年以来,受外来污染团、气象条件以及监测设备方法差异等影响2022年1月14、15日,12月28日颗粒物超标,9月8、23、25、26共4日臭氧超标,AQI指标受到影响无法达标。

(六)企业环保意识淡薄。部分企业扬尘防治工作标准不高,重视不足,主体责任不落实。在当前各级环保督查的高压态势下,个别企业仍心存侥幸心理,片面追求工程进度,对扬尘防治工作漠然视之。如围挡不设置或不符合要求;车辆出入口出不设置自动冲洗装置;无扬尘监控设备;场地道路不硬化;裸土不覆盖等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基本措施都未落实。

(七)建筑扬尘防治投入不足。部分建筑施工单位为节约成本,不愿加大扬尘防治经费的投入。如一些项目用人工冲洗代替自动冲洗,难以取得预期效果。

(八)秸秆资源化利用衍生问题。近年来,我们在秸秆资源化利用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碰到一些新矛盾,如秸秆连年还田以后的农田病虫害上长问题、秸秆收集难(山区大部分农田机械无法进入)、秸秆利用配套机械的寻找替代问题。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提升我县环境空气质量

1.全力完成遂昌县2022-2023年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任务

2.力争PM2.5浓度达到发达国家水平。

3.加强秸秆禁烧宣传,拓宽秸秆利用渠道,依托智慧环保平台,利用高科技手段,对露天秸秆焚烧实施精准管控。

4.全域工业企业实现天然气供热或集中供热。

5.全域餐饮企业安装餐饮油烟在线监测设备,实现实施动态管控。

6.全域施工工地严格执行“7个100%”,工业源、生活源等重要路段城区内安装扬尘监控设备,杜绝扬尘污染。

7.强化加油站油气回收及开展第三方监测。

8.强化矿山扬尘治理。

9.持续推进VOCs监测站点建设。

(二)继续深化污染减排工作

深化氮氧化物、VOCs减排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十四五任务。

(三)深化工业企业废气治理工作

1.尤其对企业产污环节的无组织排放废气及VOCs废气的收集处理。

2.深入强化企业环保设施处理效果。

3.开展重点行业(化工、铸造、涉VOC行业)污染整治。

4.确保2022年年度任务顺利完成。

5.持续开展VOCs低效升级、源头替代、臭气异味治理、工业炉窑整治等相关工作

6.配合县经商局开展铸造行业综合整治,严格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及国家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等相关规定,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限期完成前段收集、末端处理设施升级改造,不具备改造条件或无法达标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淘汰。

(四)强化机动车尾气监管

1.县域出口增设遥感监测、黑烟抓拍设备。

2.依托遥感黑烟抓拍系统,联合公安、交通部门开展上路柴油货车及入户抽检,对尾气超标车辆实施处罚,并列入黑名单,纳入信用体系进行高压监管,联合相关部门及I/M机构完善闭环管理,强化秋冬季期间的监管力度。

(五)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监。

1.持续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限行区域内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执法,强化秋冬季期间的监管力度。

2.持续对县域所有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登记上牌,并委托第三方开展监测。

3.持续推进电子围栏系统。

(六)强化轻重污染天气应对

1.深化应急减排措施。强化响应及应急减排措施,推进完善相关措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面开展企业绩效分级申报评审工作,强化污染天气联防联控应急减排。

2.开展污染天气源解析。针对外来污染团、极端高温天气等其他气象条件综合影响下出现的PM2.5和臭氧污染天气,我局积极与省监测中心沟通,预计投入资金240万,开展遂昌县PM2.5、臭氧污染源解析工作,摸清大气复合污染及其前体物变化趋势,厘清遂昌县大气复合污染成因及形成机制,进行污染源标记和精准溯源,摸清不同时段、不同区域污染物浓度分布,明确管控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对典型高值点位周边的污染问题进行精细化排查,开展日常与重污染管控,同时将根据源解析结果,严格参照《丽水市中、轻度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方案》进行遂昌县中轻度PM2.5、臭氧污染应急预案编制。

(七)加强部门协同

依托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平台,加强协调沟通,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八)加大新闻媒体的宣传力度

1. 利用新闻媒体(广播、电视、报刊、微信、微博)大力宣传正面报道,打击各类环环境违法行为

2. 充分发挥宣传活动以及学校、乡镇、村、队网格员作用,让生态理念深入人心。

3.加强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形成良好的生态氛围。

                                                                       遂昌县大气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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