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遂昌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遂昌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遂昌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遂昌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办单位 | 会同单位 | 决策依据 | 计划完成时间 | |
决策程序 | 时间节点 | |||||
1 | 遂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 2.《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并监督实施的意见》 | 公众参与(公开征求意见) | 2023年2月 |
专家论证 | 2023年3月 | |||||
风险评估 | 2023年3月 | |||||
市场公平竞争审查 | / | |||||
合法性审查 | 2023年3月 | |||||
集体讨论决定 | 2023年4月 | |||||
2 | 关于调整遂昌县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通告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县委编办、县司法局 |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 | 公众参与(公开征求意见) | 2023年2月 |
专家论证 | 2023年3月 | |||||
风险评估 | 2023年3月 | |||||
市场公平竞争审查 | / | |||||
合法性审核 | 2023年3月 | |||||
集体讨论决定 | 2023年4月 |
抄送: 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
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