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3年遂昌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遂昌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遂昌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遂昌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遂昌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遂昌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遂昌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遂昌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遂昌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遂昌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3年遂昌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预算表
(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3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全县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负责全县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总量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提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结构优化、现代化经济体系、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以及相关政策。拟订相关政策规定和规范性文件。负责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的评估督导工作。
2、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引导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统筹推动全县实施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全县新型城镇化规划。参与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牵头实施全县重大平台整合提升。
3、统筹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制定和实施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及政策。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改革,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4、负责重大基础设施的综合管理。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审核能源发展战略、重大规划、重大产业政策、重大改革方案和重大投资项目,推动能源结构调整。统筹协调综合交通发展有关重大问题,综合协调铁路和通用航空业,衔接平衡交通发展规划。
5、负责宏观经济预测、预警和预期管理。研究分析全县国民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协调宏观经济运行重大问题。
6、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完善社会保障等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7、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少数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负责全县价格调控工作、重大价格改革与政策协调。制定重要领域的市场价行为规则,发布相关指引。
8、负责全县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提出县财政性建设资金的规模、投向建议。按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项目。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9、负责全县基本建设、县重点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负责编制县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省、市、县立项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项目概算审查审批工作,负责县重点建设项目的评估督导工作。负责落实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过程中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按分工做好县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督促重点工程建设临时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职责。
10、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运行情况,提出协调解决财政金融运行重大问题的建议。参与制定财政和金融政策,推动构建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提出全县直接融资的发展目标和政策,引导社会资金投向。负责全县企业债券发行的综合管理。负责创业投资的管理和政策制定。
11、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市场经济制度和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协调推进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协调全县公共信用信息管理。
12、统筹全县对外开放工作。拟订对外开放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牵头推进全县“一带一路”建设。承担统筹协调全县“走出去”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平衡发展、布局优化。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负责各类开发区(园区)的统筹规划。指导全县重大对外开放平台建设。参与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
13、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实施重大产业工程。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县服务业、现代物流业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推进服务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跟踪研判分析消费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14、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业创新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全县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推进数字遂昌建设。
15、提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速度、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及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全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规划农业农村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并协调实施。
16、研究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建议,拟订全县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负责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审核上报工作,负责能源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负责能源运行调节,电力行业管理。负责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能源保障运行管理。负责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节能降耗、能源“双控”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全县能源监管(监测)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公共机构节能监督检查。
17、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对口工作。牵头编制对口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编制有关专项规划。综合协调前方指挥机构、县属单位、乡镇(街道)的对口工作。分类指导对口支援、对口帮扶(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合作。牵头落实与对口地区之间的合作协议。
18、负责构建统一的粮食和物资储备体系,提升储备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制定全县粮食流通行业发展规划和具体政策。负责制定粮食流通行业管理,负责县级储备粮棉肉糖行政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油储备、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组织实施有关储备动用计划和指令;监测粮食等重要商品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负责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统计工作。保障军粮供应数量和质量,负责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县粮食安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9、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及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全县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拟订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县级投资项目。承担县级粮食和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职责。
20、综合协调全县军民融合发展工作。负责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承担国防科技工业综合协调与管理相关职责。
2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2、职能转变。
(1)创新完善宏观调控,统一规划体系,加快形成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制度安排,建立健全政策储备和政策工具并择机运用,综合施策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有效应对外部风险挑战,保持经济在合理区间运行。
(2)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持续推进“标准地”、承诺制、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等简政放权工作,强化投资项目分类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推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深化发展改革领域数字化转型。
(3)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发展壮大实体经济,加大引导和支持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的政策供给,大力推动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升级版,不断壮大经济发展的新动能。
(4)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国内国外市场,聚焦关键领域促进有效投资,加快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积极拓展消费新增长点,大力培育发展国内市场。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扩大外资市场准入,全面优化利用外资环境。完善管理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强化安全保障,推动对外投资健康发展。
23、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实施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价,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决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县卫生健康局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落实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拟订全县健康服务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协调全县健康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县卫生健康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健康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
(2)与县经济商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节能降耗、能源“双控”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的综合协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节能地方标准和能源“双控”政策,按规定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负责全县能源监察(监测)和行政执法工作。县经济商务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指导工业节能。
(3)与县应急管理局的职责分工。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县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作出动用中央、省级及市级调拨的救灾物资和县级救灾物资的决策,组织编制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县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中央、省级及市级调拨的救灾物资、县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4)中药产业发展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组织订定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医疗机构中药临床应用研究的管理,组织开展中药人才培养。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将中药现代化产业发展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涉及中药现代化产业发展的重大项目列入重点建设计划。县科学技术局组织实施中药产业现代化科技攻关、中药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中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管城乡集贸市场中药材交易,负责中药材专业市场的培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中药材市场管理和中药广告的管理。县经济商务局负责拟订全县中药产业发展规划、中药产业发展政策,配合做好中药产业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中药企业技术改造、新技术引进及消化吸收、新产品研制计划,指导中药企业技术创新。培育中药产业大企业大集团、行业龙头和重点骨干企业,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中药现代化工程。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牵头拟订中药材种植产业发展政策,统筹协调中药产业发展,负责中药材基地项目申报及基地建设,负责牵头中药材规范化种植技术指导和新品种、新技术引进与推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指导木本中药材生产,加强对珍贵稀有药材的保护。县财政局负责中医药事业发展必要的资金保障。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遂昌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无下属单位。
二、2023年遂昌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遂昌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遂昌县发展和改革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遂昌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9636.6万元。
(二)关于遂昌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遂昌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收入预算9636.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682.45万元,增长94.52%,主要是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数是仅指本局前期经费及规划经费执行数,而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7535.19万元是包含本县所有单位的前期经费及规划经费。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01.41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占21.8%;政府性基金收入7535.19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占78.2%。
(三)关于遂昌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遂昌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支出预算9636.6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720.39万元,增长96.02%,主要是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数是仅指本局前期经费及规划经费执行数,而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7535.19万元是包含本县所有单位的前期经费及规划经费7000万元及遂昌县收储公司智慧库等经费486.95万元,办公用房租赁费48.24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71.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0.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7.4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535.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9.03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53.0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121.93万元,占11.6%;日常公用支出46.06万元,占0.5%;项目支出8468.61万元,占87.9%。
结转下年0.00万元。
(四)关于遂昌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遂昌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636.60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101.41万元、政府性基金7535.1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71.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0.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7.4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535.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9.03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53.05万元。
(五)关于遂昌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遂昌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01.4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04.28万元,下降8.86%,主要是有部分经费是年中追加的。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71.67万元,占65.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0.19万元,占9.1%;卫生健康(类)支出97.47万元,占4.6%;住房保障(类)支出89.03万元,占4.2%;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353.05万元,占16.8%。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和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846.9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费、公用经费等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和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03.08万元,主要用于信用体系建设及对口工作经费和办公设备购置等。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和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和改革事务支出(项)421.6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经费和节能降耗经费、救灾物资储备以及生活类物资发放、大花园典型示范县建设工作经费、粮库及物资库数字化平台建设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70.5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缴纳养老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5.2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缴纳职业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84.34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精减遗属人员生活补助及在职人员单位缴纳失业金、工伤保险、残保金等。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项)68.8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8.6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缴纳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等。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89.0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
(1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储备(款)其他粮油储备支出(项)338.05元,主要用于遂昌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人员经费等。
(1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重要商品储备(款)肉类储备(项)15.00万元,主要用于冻猪肉储备。
(六)关于遂昌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遂昌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67.9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21.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6.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遂昌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遂昌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7535.19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4925.71万元,增长188.77%,主要是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数是仅指本局前期经费及规划经费执行数,而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7535.19万元是包含本县所有单位的前期经费及规划经费。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类)支出7535.19万元,占10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7000.0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前期经费和规划经费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486.95万元,主要用于遂昌县中心粮库工程和城市文化综合体等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项)48.2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场所租赁费用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遂昌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遂昌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遂昌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1.9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48万元,增长26.11%,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1.9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26.11%。主要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和兄弟县市来遂进行调研、检查、指导等相关公务活动及接待对口县市考察活动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往年接待情况及业务来客增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车改后没有公务用车。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遂昌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6.0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8.84万元,增长16.11%,主要是统计口径不一致等。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遂昌县发展和改革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遂昌县发展和改革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3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7535.19万元,一级项目4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和改革事务支出(项):反映发展和改革事务等以外的其他发展和改革事务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款)城市和建设支出(项):反映土地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储备(款)其他粮油储备支出(项):反映除物资保管保养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粮油和物资事务方面的支出。
2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储备(款)肉类储备(项):反映支出猪、牛、羊等肉类专项储备的有关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