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制订土地评估报告抽查评议制度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价格评估管理,加大对涉及土地有偿使用、补交土地出让金(划拨价款)、改制企业土地资产处置等出具的土地评估报告及评估机构的监管力度,保障估价结果的客观、真实,促进国有建设用地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特制订土地评估报告抽查评议制度。
一、对涉及土地有偿使用、补交土地出让金(划拨价款)、改制企业土地资产处置等出具的土地评估报告采取抽查评议制度,每季度抽查一次,由评议小组随机抽取五分之一的评估报告进行会商评议。
二、对抽查地价评估报告中发现评估地价超出正常波动范围的,委托另一家有资质的土地评估机构重新评估,对比后地价确属异常的,出现一例的,由我局约谈其(该评估机构)负责人;出现二例的,由我局发书面通知,责令其(该评估机构)整改;出现三例的,我局另行选择地价评估机构,并将其列入“黑”名单,上网公告并报上一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置。
三、评议小组由2名地价集体决策小组成员(具体人员视当日工作安排确定)和3名专家组成,专家每次从土地出让保留价设定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评议咨询费从土地出让工作经费中列支。
遂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