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拨付遂昌县颐养中心认知障碍照护床位建设补助资金的公示
根据 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财政厅联合发文的《浙江省认知障碍照护专区改造实施方案》(浙民养【2022】34号》和遂昌县民政局、遂昌县财政局转发《关于办好所有敬老院均达到国家二级以上养老机构标准民生实事的实施方案》等五个实施方案的通知(遂民发〔2022〕29 号)文件规定:2022年省、市民生实事--在县颐养中心建设认知障碍照护床位50个。县颐养中心按期完成建设任务,根据文件规定,给予建设补助资金。经第三方的结算审核,拟按审定价72.9889万元给予补助。
现就补助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遂昌县民政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23年4月7日起至2023年4月15日止。
4、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
联系科室:遂昌县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地 址:遂昌县民政局
邮 编:323300
举报电话:0578-8529085
遂昌县民政局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