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水利局关于遂昌县周公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遂昌县周公源三级电站增效技改工程项目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遂昌县周公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取水许可申请的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本项目从遂昌县黄沙腰镇长丘村周公源三级电站大坝取水,取水口位置周公源三级水电站大坝右岸上游约20米处(东经118°46′20″,北纬28°28′55″),所属水功能区为周公源遂昌保留区3,年取水量为35600万立方米,取水用途为发电,设计保证率为50%,最大取水流量为39.06立方米/秒。
二、本项目年退水量35600万立方米,退水地点为浙江省遂昌县黄沙腰镇长丘村,作为引水式水电站,该项目不会污染水库水质,发电后通过尾水渠直接排放,发电过程水量损失较小可忽略。
三、本项目取水工程或设施竣工试运行满30日后,你单位应向我局申请取水设施验收,经我局验收合格并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运行。
四、本项目的取水地点、取水量和取水方式等放生变化,应当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许可证。
五、你单位应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遇到紧急用
水期,应当按照规定的用水次序用水。
六、本取水申请批准后3年内,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未开工建设,或者需由省政府审批、校核的建设项目未取得省政府审批、核准的本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失效。
遂昌县水利局
2023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黄沙腰镇人民政府。
遂昌县水利局办公室 2023年5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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