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农业农村局 遂昌县财政局关于下达遂昌县“红绿融合”新时代美丽乡村共同富裕示范带项目分配计划的通知
王村口镇、焦滩乡、龙洋乡人民政府:
根据省市关于深化“千万工程”工作部署,结合《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浙江省财政厅 关于公布第三批新时代美丽乡村共同富裕示范带名单的通知》(浙农字函〔2022〕673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72号)等文件精神,明确了遂昌县“红绿融合”新时代美丽乡村共同富裕示范带项目建设内容,现将分配计划印发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乡镇(街道)原则上是遂昌县“红绿融合”新时代美丽乡村共同富裕示范带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监督指导各村扎实有效的开展遂昌县“红绿融合”新时代美丽乡村共同富裕示范带项目建设。
二、整合资源,合力共建
乡镇(街道)和村在遂昌县“红绿融合”新时代美丽乡村共同富裕示范带项目建设中要建立集体和农民自筹、政府补助、社会资本投入、各方力量支持相结合的多渠道投入机制。请各实施单位对照年度计划,务必抓紧组织项目实施及资金报账工作,加快资金拨付,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三、强化保障、规范管理
遂昌县“红绿融合”新时代美丽乡村共同富裕示范带项目建设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必须强化组织保障、资金保障和土地保障。要根据《遂昌县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遂农办发﹝2017﹞3号)及《〈遂昌县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规定》(遂农办发﹝2018﹞8号)等有关要求,严肃财经纪律,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操作。
请你们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并按照规定报账支付,并做好报账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以便资金的审计检查。
附件:遂昌县“红绿融合”新时代美丽乡村共同富裕示范带项目分配计划
2023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遂昌县“红绿融合”共同富裕 新时代美丽乡村示范带项目分配计划 | |||
单位:万元 | |||
所在乡镇 | 建设年度 | 计划建设内容 | 计划安排资金 |
焦滩乡 | 2023-2024年 | 鱼头一条街入口节点改造;蔡口村灯光球场及公厕建设,庭院改造及公共绿化;沿线环境整治提升。 | 100 |
王村口镇 | 2023-2024年 | 原垃圾站拆后节点改造,公路沿线环境整治,挺进大桥两侧整体风貌提升,停车场建设。 | 150 |
龙洋乡 | 2023-2024年 | 内龙口沿线环境整治、农家地景打造及节点改造,防洪护栏美化提升。 | 100 |
合计 | 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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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年3月29日印发
遂农函〔2023〕30号遂昌县农业农村局 遂昌县财政局关于下达遂昌县“红绿融合”新时代美丽乡村共同富裕示范带项目分配计划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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