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遂昌县白马山康体养生区项目、遂昌县后江路网三期工程)
2023年6月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遂昌县白马山康体养生区项目、遂昌县后江路网三期工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遂昌县白马山康体养生区项目 | 遂昌县应村乡南部白马山森林公园内 | 遂昌县两山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总投资16500万元,改建及扩建白马山度假客栈(3#楼、4#楼、5#楼、9#楼、10#楼)、白马山养生养老公寓(6#楼、7#楼、12#楼)和白马山森林酒店(11#楼)建筑面积57005.25m2。本项目对已建成的9#、10#、12#楼进行立面及局部功能改造;对已建框架结构的3#-7#楼进行功能优化,外立面设计;对未建造的11#楼进行功能定位和建筑造型重新设计。 | 未参与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施工期: (1)陆生生态:减少占地,表土剥离;临时占地及时恢复植被,防止土壤侵蚀;林业生态修复、山体边坡修复、林相改造。 (2)水生生态:对临时堆场采取临时防护措施,防止水土流失;采用雨水花园技术控制地表径流污染;在水底形成平均厚度2cm的高孔隙率滤料层;在水深约为1.5m的区域分别布设1台提水曝气机;构件水生态系统。 (3)地表水环境: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移动式生态厕所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对运输、堆存严加管理,落实水土保持措施;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废弃物。 (4)声环境: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加强维修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5)大气环境:定期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对原辅材料、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加盖篷布等措施。 (6)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施工期开挖的土方在建设过程中尽量做到开采量与利用量的相对平衡,不能随意丢弃。 营运期: (1)地表水环境:其他不可预计用水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和经隔油池处理的餐饮废水一同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部分加药消毒后回用于绿化和路面浇洒、冲洗,部分进入人工湿地进一步生态处理后采用滴灌方式排入附近林地。 (2)声环境:采用低噪声机泵,安装减震垫,加强维修保养;对车辆限速、禁鸣;禁止喧哗。 (3)大气环境: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地下汽车库设置机械通风设施,废气由竖井引至楼顶排放。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站污泥进行统一定点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
2 | 遂昌县后江路网三期工程 | 遂昌县后江区块 | 遂昌县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改造市政道路包括:规划一路(明德路~规划四路)、规划四路(S51省道~规划一路)、明德路(S51省道~规划一路),总长约867米;包含两座桥梁的拓宽改建,分别为花园桥及明德桥。 2、新建市政道路包括:规划五路(规划三路~规划八路)、规划六路(规划七路~规划十路)、规划八路、规划九路、规划十路(规划六路~规划五路)、明德路(规划七路~规划八路),总长约2672米;包含一座新建桥梁,位于规划八路。 3、新建公园绿道位于规划六路与北溪河道之间,步道起点位于三墩桥,步道自南向北沿北溪河道下游延伸,终点接现状后江公园亲水步道,绿道宽3米,全长1554.9米。 4、新建北溪河道挡墙及亲水平台位于北溪东侧护岸处,河岸挡墙起点接三墩桥,自南向北沿北溪下游延伸,经规划十路、规划八路,终点至规划七路,全长1122.5米。 5、三个场平地块位于规划五路、规划六路、规划八路、环城西路间,三个地块场平面积合计120810平方米,约181.214亩。 | 未参与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一、加强施工组织管理,严格落实项目建设施工期间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到: 1、必须明确施工方环保责任,并加强监督执行。 2、施工期间按照“边建设、边修复”的原则落实对沿线生态的修复,施工工场按照标准化要求建设,严格控制临时占地范围,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原有植被类型,加强员工宣传与教育,禁止开采和破坏动植物资源。 3、施工废水、泥渣禁止直接排放,施工过程中设置沉淀池收集并处理,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并做好恢复;施工工场设废水处理设施处理施工废水,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和绿化,不外排;施工人员利用周边民房,利用现有设施处理生活污水;弃渣场外围设置排水沟,弃渣堆存过程中冲刷雨水、淋溶水做到收集处理。 4、严格落实施工工场围挡、场地及运输路面硬化、运输车辆冲洗和密闭、施工道路及场地洒水、建筑材料及临时堆放场防雨防风遮挡等措施,防控施工扬尘;加强管理,不单独设置沥青拌合站。 5、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严格控制施工时间,确实需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的,应提前公告;与居民住宅较近的施工点外围设置临时隔声板等隔声围护措施。 6、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就近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妥善处置施工产生的弃渣,弃渣运至指定的弃渣场堆存,施工结束后及时封场,并进行复绿。 四、本工程建成投入使用后,应监督具体实施单位细化营运期间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做到:1、加强工程沿线绿化建设管理,严禁使用可能造成生物入侵等外来种。 2、加强对路面的日常维护与管理,保持路面清洁,及时清理路面上累积的尘土、碎屑、油污和吸附物等,减少随初期雨水冲刷而进入到路面径流污水中的SS和石油类等污染物量,最大程度地保护工程沿线的水质环境。3、加强交通管理、路面养护、规定车速范围和交通疏导等有效措施,降低车辆噪声;对路网沿线敏感保护目标所在路段,采取限速、敏感点安装隔声窗等降噪措施,确保不造成噪声环境污染。 4、妥善处置固体废物。路网养护垃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及时委托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8-8529721; 0578-8529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