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7期)
2023年遂昌县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5期),涉及我县产品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遂昌周文俊蔬菜店销售的豇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3月22日,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遂昌周文俊蔬菜店销售的豇豆(购进日期:2023年3月22日)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样编号为XJC23331123311330131ZX );经浙江金正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属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本局作出遂市监处罚(2023)62号行政处罚决定,对当事人作警告、没收违法所得85.8元,罚款3000元的处罚。
二、遂昌叶青平蔬菜摊销售的豇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3月23日,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遂昌叶青平蔬菜摊销售的豇豆(购进日期:2023年3月22日)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样编号为XJC23331123311330132ZX );经浙江金正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属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涉嫌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所指的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本局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