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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沙腰镇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制度》的通知

黄政发〔2013〕20号信息来源:遂昌
生成时间:2023-06-25 20:05:52 索引号:2662673/2013-132009 文号:黄政发〔2013〕20号 有效性:有效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http://www.suichang.gov.cn/art/2023/6/28/art_1229735325_2481783.html

各村、镇属各单位、各企业

为了切实做好我镇安全生产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我镇经济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现将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黄沙腰镇安全生产职责规定

2.黄沙腰镇安全生产基本制度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黄沙腰镇安全生产职责规定

 

一、黄沙腰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措施,接受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二)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遇到的重要问题。

(三)定期向县安委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对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及时向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按照规定配备工作人员,构建、村居、单位安全生产监管网络。

(五)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基本工作制度。

(六)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分解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加强对本级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所辖村民委员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和考核工作。

(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排查和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建立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运行台账和事故隐患治理基本档案,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控。

(八)建立本辖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接到人身伤亡事故报告后,及时启动救援程序。

(九)协助上级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置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

(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事故防范能力。

(十一)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形成逐步增长机制;对本辖区内的重大公共安全隐患,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安排专项引导资金,积极落实整改。

(十二)认真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二、黄沙腰镇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镇长是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其具体职责是:

(一)组织制定本级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全面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二)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每半年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办公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一岗双责”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的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各村委会和有关部门及单位,明确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分头抓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并列入财政预算,确保专项经费及时拨付到位。

(五)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和检查本镇安全生产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六)经常组织和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专项行动期间,要组织开展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七)接到伤亡事故报告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八)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意见。

(九)其他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三、黄沙腰镇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工作职责

(一)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对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主持制定和落实本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计划和措施,协调、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四)每年至少组织开展四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至少参加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指导、协调本辖区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本辖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实施考核。

(五)定期听取安监站工作汇报,分析掌握安全生产形势,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并将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镇长及县政府有关部门。

(六)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指导、协调、组织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督促有关人员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上报有关情况。

(七)负责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八)其他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四、黄沙腰镇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黄沙腰镇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除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具体业务工作外,还应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履行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分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考评,督促分管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抓好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重要会议精神在分管行业(领域)的贯彻落实,

(二)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制定并督促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和防范措施。

(三)承担分管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现场组织指挥。分管的行业(领域)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做好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四)确保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工作目标和措施的落实。

(五)承办镇长交办的有关安全生产的其他工作。

五、黄沙腰镇安监站工作职责

(一)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性文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和措施。

(二)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拟定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目标考核办法,并督促落实有关工作。

(三)建立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了解掌握辖区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辖区内安全生产动态,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台帐、资料、记录和数据统计,按时统计上报安全生产有关情况

(五)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督促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六)组织开展辖区内安全生产宣传教培训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等执法活动,严肃查处安全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

(八)督促辖区内新、改、扩建的生产经营性工程项目安全设施建设,落实“三同时”工作措施,参与“三同时”审查验收工作;

(九)建立安全生产值守制度,公开值班电话,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及时赶赴现场,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按照有关程序和时限逐级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十)负责抓好村、企(事)业等单位安全组织机构、网络和队伍建设工作;协调、组织指导村的公共安全工作,抓好农村公共安全协管员的相关业务指导和绩效考核。

(十一)完成县安监局等部门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黄沙腰镇安监站站长职责

(一)认真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努力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二)主持制定和完善本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督促所辖企业、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定期召开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综合全镇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向镇政府汇报,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四)主持抓好镇安监站日常工作,制定工作计划,筹备镇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解下达目标,安排阶段性工作任务。

(五)经常检查所辖单位、企业,特别是道路交通、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学校、电力及重点场所的安全,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及时上报,督促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六)本辖区内发生伤亡事故,要尽快赶赴现场,积极参加抢救和做好上报及善后工作。

(七)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七、黄沙腰镇安监站安监员职责

(一)在站长的领导下,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认真学习并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上级指示、文件精神。

(三)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及时了解、掌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依法查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四)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应当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事故隐患,督促有关单位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站长,必要时可直接报告所在镇人民政府和上级安监局,以及其他有关部门。

(五)指导、协调村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档案、台帐。

(七)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事故抢险和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报告、统计分析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情况。

(八)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

八、村公共安全协管员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执行村委的决定。

(二)及时掌握本村范围内安生生产情况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及时向黄沙腰镇安监部门汇报。

(三)及时跟踪掌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定期向黄沙腰镇安监部门汇报。

(四)负责村安全生产日常巡查工作,及时收集安全生产动态信息,重大活动和节假日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按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附件2:

黄沙腰镇安全生产基本制度

 

一、黄沙腰镇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黄沙腰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管理机构,负责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2、黄沙腰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黄沙腰镇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黄沙腰镇分管领导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

 4、黄沙腰镇其他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5、黄沙腰镇安监站负责处理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事务。

 6、各村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各村委会主任、单位负责人或企业法定代表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村(社区、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黄沙腰镇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分析辖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问题,部署落实下一阶段工作

(二)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原则上由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主持;特殊情况主要负责人也可委托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主持召开。会议由安委会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参加,必要时可以扩大到辖区内有关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

(三)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召开前,安监站应认真分析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找出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会议议题和须研究解决问题,报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召开。

(四)根据需要,适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联席会议,检查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协调安委会成员单位之间的工作,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措施。

(五)会议由专人做好纪录,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会议决定的事项要严格贯彻落实。

三、黄沙腰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应坚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和“谁检查、谁签字、谁落实、谁负责”的原则。

(二)镇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分管负责人和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建立领导干部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档案。

(三)根据实际需要和上级工作部署,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重要时段期间,组织开展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四)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制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合理安排日常检查和巡查活动,规定日常检查和巡查的频次。原则上对辖区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每月至少检查1次;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规模以上企业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规模以下企业每半年至少检查1次。

(五)检查要有方案、有记录。检查时要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并由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发现隐患时,可以当场整改的必须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及时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并实行跟踪督办,期满复查验收,出具《整改复查意见书》。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责令有关单位立即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并及时书面报告县安全监管部门和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

四、黄沙腰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黄沙腰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县安全监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由黄沙腰镇安监站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二)结合日常监管,适时组织相关人员,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并视情况集中组织排查治理,并将排查治理情况归档登记。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黄沙腰镇安监站报告,安监站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事故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

(四)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责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报工作。生产经营单位应每月将隐患排查治理结果汇总上报黄沙腰镇安监站,安监站汇总后每月向县安全监管部门上报。

(五)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登记建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做到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一般事故隐患要做到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要督促隐患所在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保障措施,进行监控管理,确保万无一失。

(六)对重大(重点)隐患采取由镇政府挂牌督办的方式进行重点跟踪、重点督办,或上报县政府实施挂牌督办。

(七)对挂牌督办并采取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整顿的重大事故隐患,黄沙腰镇安监站收到生产经营单位要求恢复生产的申请报告后,在10日内进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的,对事故隐患进行销号,同意恢复生产经营;审查不合格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下达停产整改指令,重新登记,重新明确责任单位、责任监管单位、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并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八)黄沙腰镇安监站每月对辖区安全生产隐患销号情况进行汇总并进行归档登记。

五、黄沙腰镇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一)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

(二)对重大危险源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应向黄沙腰镇安监站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举报。

(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标准和规定,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属于重大危险源的应当进行登记,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四)危险化学品单位在完成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后15日内,应当填写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表,连同重大危险源档案材料,报送镇和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五)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成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重大危险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

(六)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的资金投入。

(七)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八)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特别是避险方法书面告知相关人员,同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加强对设备、设施的管理。

(九)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和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按月将检查情况报送黄沙腰镇安监站。

(十)对存在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整改,对不能整改的,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及时向黄沙腰镇安监站报告。

(十一)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每年定期组织演练,并报黄沙腰镇安监站备案。

(十二)黄沙腰镇政府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安监站要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黄沙腰镇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制度

(一)黄沙腰镇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在黄沙腰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落实人员,明确职责,统一指挥。辖区相关单位必须主动配合、积极协助,提高救援能力。

(二)按要求制定黄沙腰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相应的应急救援队伍,落实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每年开展1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改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三)建立预警制度,加强事故发生预测预警工作,定期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进行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要及时进行预警。

(四)辖区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接报后要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政府和安全监管部门报告,负责人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并在事故处置过程中,做好续报工作。

(五)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需要,决定启动本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及时安抚受害者家属,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确保社会稳定。

七、黄沙腰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一)每年组织“安全生产月”、“安康杯”和安全讲座等活动,在职工、群众中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开展事故案例讲解,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生产观念和认识。

(二)适时组织相关人员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五进”活动,努力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

(三)加强公共安全宣传教育设施建设,在企事业单位办公楼前、公众聚集场所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在主要道路、街区等明显位置设置宣传标牌,督促在企业生产车间出入口等处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或安全警示标牌,在生产经营场所设置危险、危害因素告知栏,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四)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每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有关职能部门、村委安全生产信息员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班。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按要求参加培训,持证上岗率要达到100%。指导辖区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三级培训”制度,积极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八、黄沙腰镇安全生产值守制度

(一)黄沙腰镇建立24小时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制度,落实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确保全天候电话畅通,并做好值班记录。

(二)严格值班纪律,当班期间黄沙腰镇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监管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三)在重要时段、节假日、汛期和易发自然灾害的季节,实行每天24小时坐班值班。

(四)值班人员(含带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当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特殊情况确需离开的,须经请示值班领导审批,并指定相关人员代班。

(五)值班人员需切实履行值班职责,接到重大事故隐患、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带班领导和县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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