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遂昌东振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机制砂项目)
2023年6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遂昌东振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机制砂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遂昌东振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机制砂项目 | 云峰街道连头村 | 遂昌东振建材有限公司 | 拟利用浙江兴峰石业有限公司在西片区开采的矿石进行机制砂生产(不得外购从其他途径取得的矿石),地址在遂昌县云峰街道连头村建筑用花岗岩矿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项目西区矿区内,占地面积约15000m2,购置对辊机、制砂机及滚筒筛等相关生产设备,实施年产100万吨机制砂项目。该项目为遂昌县云峰街道连头村建筑用花岗岩矿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项目配套的临时工程,服务期限至2025年9月。 | 未参与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1)厂区内做好雨污分流,并要求建设单位设置容积为2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2)生产废水经管道收集至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运输车辆冲洗、作业区地面及道路冲洗及洗砂,实现零排放。(3)近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运至遂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置;远期待管网接通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遂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69-2018)表1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标准限值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放。 废气:(1)卸料扬尘:项目原砂卸料设置在车间内,大部分释放的粉尘经阻隔后沉降在料厂房内,且对原砂进行洒水抑尘。(2)破碎、筛分粉尘:项目滚筒筛筛分过程喷水进行湿法洗砂作业;并要求在对辊机、立式制砂机处设置喷水设施。(3)堆料场风力起尘:堆料场采用定时喷水的方法降尘。(4)运输动力扬尘:在厂区道路经常洒水,并每天清扫2次。(5)砂料输送粉尘:生产过程采用湿法作业;成品砂石输送过程中,对砂石料表面适量洒水。(6)汽车尾气:项目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污染物较少,且项目所在地地势开阔,汽车尾气容易扩散 土壤和地下水:一般防渗区:原料仓库、危废暂存库等,参照GB18597中规定执行,防渗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m,K≤1×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固废:污泥外运进行填埋处置;废零部件、废包装材料由废品公司回收;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或厂家回收循环使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在生产车间内,面积约5m2,贮存能力约0.5t。 环境风险措施:配备足够的应急物资,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6月1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8-8529721; 0578-8529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