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调整
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时间:2023-07-13 09:56:38
发布机构: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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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遂昌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九项制度》规定,因决策主体的变更,取消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遂昌县新增耕地后续种植管护验收办法(试行)”,不再将此事项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
现将调整后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
2023年度(遂昌县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
决策事项目录清单(调整后)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办科室 | 会同科室 | 决策依据 | 计划完成时间 | |
决策程序 | 时间节点 | |||||
1 | 遂昌县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实施细则(修订) | 土肥植保能源站 | / |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集中处置试行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82号)
| 公众参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2023年8月-9月 |
专家论证 | / | |||||
风险评估 | / | |||||
公平竞争审查 | 2023年10月 | |||||
合法性审查 | 2023年10月 | |||||
集体讨论决定 | 2023年1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