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农业农村局+遂昌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丽水市红色示范乡镇、示范村奖补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街道):
根据《丽水市乡村振兴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红色乡村示范乡镇、示范村评定办法>的通知》(丽乡指办﹝2020﹞6号)、《丽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丽水市红色示范乡镇(街道)、示范村名单的通知》(丽农发﹝2021﹞138号)、《丽水市农业农村局 丽水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丽水市红色示范乡镇、示范村奖补资金的通知》(丽农发﹝2022﹞5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21年度丽水市红色示范乡镇、示范村奖补资金下达给你们。
相关乡镇(街道)、村根据文件精神落实好资金使用方向:1.奖补资金主要用于红色示范乡镇、示范村的建设、管护、运营等,确保创建成效得到持续巩固。2.不得用于行政事业机构开支和人员经费,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平衡预算及其他与以奖代补资金使用范围不相符的支出。3.奖补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执行,做到专款使用。
附件:2021年度丽水市红色示范乡镇、示范村奖补资金情况
遂昌县农业农村局 遂昌县财政局
2023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1年度丽水市红色示范乡镇、示范村奖补资金情况
序号 | 类型 | 单位名称 | 奖补金额 |
1 | 丽水市红色示范乡镇 | 新路湾镇 | 20 |
2 | 垵口乡 | 20 | |
3 | 丽水市红色示范村 | 兰蓬村 | 5 |
4 | 蕉川村 | 5 | |
5 | 葛程村 | 5 | |
6 | 大茂坑村 | 5 | |
7 | 十三都村 | 5 | |
8 | 大觉村 | 5 | |
合计 | 70 |
抄送:遂昌县财政局。
遂昌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年4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