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民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生活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服务 “七优享”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14号),加大居家适老化改造力度,对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应改尽改。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实施2023年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改造要求
(一)实施对象:低保、低保边缘老年人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老年人家庭。
(二)改造内容:围绕如厕洗澡安全、室内行走便利、居家环境改善、智能监测跟进、辅助器具适配五大方面,进行“基础服务包(必备功能)+拓展服务包(个性选项)”居家适老化改造。
(三)改造步骤:按照政策宣传、确定对象、评估设计、改造实施、项目验收的流程,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
(四)补助标准:家庭适老化改造平均每户支出标准为6000元,超出补助标准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二、实施计划
(一)申请阶段(7月)。生活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由生活困难老年人家庭提出申请,乡镇(街道)初审,报县民政局审核认定对象。
(二)改造阶段(8-10月)。由县民政局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确定具备装修、辅助器具适配等相关专业资质和经验的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评估设计与改造实施可以是同一改造服务机构)。县民政局会同乡镇(街道)组织改造服务机构开展适老化改造需求评估,提出具体改造方案,经老年人家庭确认签字后,由县民政局审批,按照审批后的方案实施改造。改造完成后,改造服务机构要建立完整的改造档案。
(三)验收阶段(10-11月)。县民政局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确定专业验收机构,且不得与改造服务机构为同一家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适老化改造项目,建立领导包干责任制,明确专人负责,倒排工作计划,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和验收标准,力争高质量完成。
(二)加大支持力度。各乡镇(街道)可以引导社会捐赠参与,积极培育从事适老化改造的企业,引进优质品牌企业,形成市场良性竞争环境,推动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服务质量持续提升。
(三)加强宣传督导。各乡镇(街道)要加强政策解读和典型案例宣传,要坚持实地督导。项目完成后,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开展适老化改造项目回访工作,汇总回访满意度。强化家庭适老化改造过程监管,依法依规查处改造过程中出现的违约、违规问题,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确保改造工作如期完成。
附件:遂昌县居家适老化改造审批表
遂昌县民政局
2023年7月25日
附件:
遂昌县居家适老化改造审批表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以下内容委托乡(镇)民政协理员填写 | |||||||||||
家庭基本信息 | 老年人姓名 | 性 别 |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方式 | ||||||||||
户籍所在地 | |||||||||||
家庭地址 | |||||||||||
住宅情况 | 房产所有人 | 家庭人数 | £电梯房 £楼梯房 £平房 |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户型: 室 厅 卫 | ||||||||||
身份特征 | £低保家庭 £低保边缘家庭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 ||||||||||
□瘫痪 □失能 □部分失能 □自理 | |||||||||||
共同生活 家庭成员信息 | 姓名 | 性别 | 与老年人 关系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方式 | ||||||
拟改造项目 | £如厕洗澡安全改造 £室内行走便利改造 £居家环境改善改造 £智能监测跟进改造 £辅助器具适配改造 | ||||||||||
申
明 |
本人及家庭成员自愿申请住宅的适老化改造,接受政府指定的企业施工,同意政府补助的规定,愿意承担房屋改造中相关责任。 申请人签字(印): | ||||||||||
以下内容由相关审批部门填写 | |||||||||||
审批意见 | 乡镇(街道)意见:
签字(章) | 县民政局审批意见:
签字(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