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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民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生活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

遂民发〔2023〕43号
生成时间:2023-07-25 11:30:27 索引号:2662577/2023-169970 文号:遂民发〔2023〕43号 有效性:有效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http://www.suichang.gov.cn/art/2023/7/25/art_1229560523_2484539.html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服务 “七优享”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14号),加大居家适老化改造力度,对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应改尽改。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实施2023年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改造要求

(一)实施对象低保、低保边缘老年人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老年人家庭。  

(二)改造内容围绕如厕洗澡安全、室内行走便利、居家环境改善、智能监测跟进、辅助器具适配五大方面,进行“基础服务包(必备功能)+拓展服务包(个性选项)”居家适老化改造。

(三)改造步骤:按照政策宣传、确定对象、评估设计、改造实施、项目验收的流程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

(四)补助标准:家庭适老化改造平均每户支出标准为6000元超出补助标准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实施计划

(一)申请阶段(7月)。生活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由生活困难老年人家庭提出申请,乡镇(街道)初审,报县民政局审核认定对象。

(二)改造阶段(8-10月)。由县民政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确定具备装修、辅助器具适配等相关专业资质和经验的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评估设计与改造实施可以是同一改造服务机构。县民政会同乡镇(街道)组织改造服务机构开展适老化改造需求评估,提出具体改造方案,经老年人家庭确认签字后,县民政审批按照审批后的方案实施改造。改造完成后,改造服务机构要建立完整的改造档案。

(三)验收阶段(10-11月)。县民政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确定专业验收机构,且不得与改造服务机构为同一家单位

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适老化改造项目,建立领导包干责任制,明确专人负责,倒排工作计划,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和验收标准,力争高质量完成。

(二)加大支持力度。乡镇(街道)可以引导社会捐赠参与积极培育从事适老化改造的企业,引进优质品牌企业,形成市场良性竞争环境,推动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服务质量持续提升。

(三)加强宣传督导。乡镇(街道要加强政策解读和典型案例宣传,要坚持实地督导。项目完成后,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开展适老化改造项目回访工作,汇总回访满意度。强化家庭适老化改造过程监管,依法依规查处改造过程中出现的违约、违规问题,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确保改造工作如期完成。

 

附件:遂昌县居家适老化改造审批表


遂昌县民政局

2023年7月25日

 

 

 

 

附件:

 

遂昌县居家适老化改造审批表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以下内容委托乡(镇)民政协理员填写

家庭基本信息

老年人姓名


性  别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户籍所在地


家庭地址


住宅情况

房产所有人

家庭人数

£电梯房   £楼梯房   £平房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户型:     室     厅     卫

身份特征

£低保家庭    £低保边缘家庭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瘫痪    □失能    □部分失能    □自理

共同生活

家庭成员信息

姓名

性别

与老年人

关系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拟改造项目

£如厕洗澡安全改造   £室内行走便利改造   £居家环境改善改造  £智能监测跟进改造   £辅助器具适配改造

 

 

本人及家庭成员自愿申请住宅的适老化改造,接受政府指定的企业施工,同意政府补助的规定,愿意承担房屋改造中相关责任。

申请人签字(印):                            

以下内容由相关审批部门填写

审批意见

乡镇(街道)意见:

 

 

签字(章)

县民政局审批意见:

 

 

签字(章)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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