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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柘岱口乡合法性审查机构和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属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和全省乡镇(街道)
合法性审查改革攻坚试点部署会议精神的要求,现将我乡合法性审查工作机构和人员明确如下:
一、合法性审查机构
柘岱口乡合法性审查机构为党政综合办公室。
二、合法性审查人员
分管领导:应波(党委副书记)
成 员:
潘兴跃 (平安法治办公室主任)
华 艳 (综合信息指挥室副主任)
王 飒 (联络员)
李邵昆 (黄沙腰行政执法中队副队长)
叶法盛(法律顾问)
如遇人员变动,相应岗位人员自行替换,并履行相应工作职责,
不再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