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水利局关于遂昌县金宸府桥梁工程项目涉河涉堤(占用水域)事项的批复
遂昌县凯华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遂昌县金宸府桥梁工程项目涉河涉堤建设审批(含占用水域审批)的请示》、《遂昌县金宸府桥梁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及专家评审意见已收悉。根据《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1.拟建工程位于遂昌县城北侧,工程涉河桥梁均位于小区内。工程设计经遂昌县发改局备案。
2.本工程新建桥梁4座,均为单跨无桥墩且满足遂昌县域总规规定的该处10年一遇洪水标准要求,并能通行二十年一遇洪水。
3.拟建工程桥梁桥台布置在堤防上,中间未设置桥墩,不占用河道水域。
4.要求工程开工前到我局办理涉河活动备案;涉及临时占用水域的,另行报请我局审批;汛期施工须编制度汛方案报备;施工期做好受影响河段堤防的运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河道水质;水域占用补偿措施须与工程主体同步实施;施工结束前拆除河道内阻水设施,保证行洪顺畅;工程验收时通知我局参加。
遂昌县水利局
2023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妙高街道,县河湖管理中心。
遂昌县水利局办公室 2023年8月2日印发
遂昌县水利局关于遂昌县金宸府桥梁工程项目涉河涉堤(占用水域)事项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