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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遂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71号建议答复

生成时间:2023-09-11 11:13:34 发布机构: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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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良瑞代表:

您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做好野生动物保护直接关系到生物多样性和自然生态系统平衡,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安全。近年来,我县依照法律法规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您提出还面临一些问题:相关法律不完善,执法机关责任不明,职能交叉不清,人们存在饮食误区,把野生动物作为“最佳食补”和炫富虚荣的错误观念和行为,野生动物滥食和非法交易造成疾病流行等。建议完善野生动物保护立法,增加生命伦理和生物安全内容;严格打击对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提升执法效果,构建全流程和全链条的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机制全社会共建共治,健全野生动物食用和交易监管机制,强化传染病防治体系建设,提高行政处罚标准。

一、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利用一切舆论工具、宣传方法,加强对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宣传,把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意义、捕杀贩卖、食用野生动物的危害性及严重后果向广大群众说明白、说透彻。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发挥基层网格优势,加强对广大村民的一对一宣传教育。我们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教育,让孩子从小树立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现代媒体和传单、标语、警示牌、黑板报等传统手段,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宣传普及《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增强群众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宣传食用野生动物的危害,引导群众不食用野生动物。同时密切关注论坛、微博、微信等网络互动平台,及时发现线索、回应热点,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全面提升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水平,切实维护生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二、依法打击,综合整治。完善法律规章,对禁止、限制买卖、消费野生动物等行为的条款要更加具体、明确,处罚更加严厉,让群众一目了然。各职能部门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密切配合,确保执法监管不留死角,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非法猎捕、运输、出售、收购、经营等行为。一是联合市场监管和公安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大检查,对我县各餐馆、酒店、集贸市场等场所依法进行了认真清理检查,通过执执法检查活动强化了广大经营业主守法经营,自觉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二是开展绿野寻踪专项行动。公安联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开展绿野寻踪专项行动。掌握全县20各乡镇启动过1次以上预警的捕兽夹(带报警器)205人(其中10次预警的有92人),专项行动截止目前查获捕兽夹60余个,报警器50余个,索陶20套,猎获物白鹇2只,黄麂7只,狗獾1只,猪獾1只,野猪6只。三是集中清理收缴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的非法工具,严禁使用禁用的狩猎工具和狩猎方法,做好野生动物栖息地、停歇地、繁殖地的巡查管护,设立保护标牌,加大警示宣传,为野生动物提供安全的野外生存环境。

三、部门联动,全民参与。建立了遂昌县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县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有效打击滥捕滥猎滥采、走私、非法交易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野生动物观赏展演单位管理,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切实维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设立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举报电话,充分利用110社会应急联动平台,鼓励群众对违法猎捕、贩卖、经营野生动物的行为进行举报。建立健全乡村监督员网络,充分发挥网络论坛、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功能,拓展舆情信息渠道,让更多的人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活动中来。

您的建议,是我们做好工作的方向和动力,不足之处请您多批评指正,我们将进一步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力度,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健康发展。非常感谢您对遂昌自然资源的关心与支持,并欢迎今后对自然资源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遂昌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2023年8月16日            


关于遂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71号建议答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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