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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4号建议答复

遂自然资规〔2023〕82号
生成时间:2023-09-11 11:28:25 发布机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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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春洪代表

您好!您在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整治贫困村老旧房子的建议》已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1.我县城市改造更新工作根据县域总体规划统筹安排,总体推进,苍畈村位于我县城郊区,短期内县政府尚无改造该村小河两侧的计划,因此,拆除一些老旧房子、拓宽河道两侧需要村委会牵头实施。
   2.建议您把好的想法向村委会提出建议,编制村庄规划,通盘考虑,思考新区建设和旧区整治的关系,列出村庄近期需要建设的项目,按规划向各部门争取相应的项目和资金进行村庄整治、建设,比如河道整治争取水利项目、村庄整治向农业农村部门争取整治资金,通过各部门拼盘资金,该拆的拆除、该改造的改造,打通小河两侧的通行道路和整治道路两侧的建筑,同时改善村庄周边环境。

3.提前与交通部门对接,关注小金线是要拓宽改造,如要改造,村委会可以提前谋划结合村庄建设的发展思路。     

感谢您提出的建议及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希望能一如既往地对我们工作予以支持,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推进和完善我们的各项工作

 

联系人:周俊杰          联系电话:0578-8510735



遂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816日      


遂自然资规〔2023〕82号 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4号建议答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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