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遂昌县教育局 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新时代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加强国防教育实施意见(试行)
遂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遂昌县教育局
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新时代
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加强
国防教育实施意见(试行)
一、深刻认识重要意义
(一)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加强国防教育是顺应中国式现代化发展需要。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中小学教育是基础性教育,是价值观形成的重要阶段。让优秀退役军人陪伴青少年成长,加强国防和红色教育,为校园增添一抹绿色,有助于培养青少年的阳刚正气和男性气魄,塑造健全正向人格,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
(二)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是充实中小学教师队伍的重要力量。部分优秀退役军人在部队练就了“会讲、会做、会教、会做思想工作”的基本功,具备担任中小学教师的潜质。吸收优秀退役军人担任中小学教师,有助于推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改善中小学教师队伍学科结构和性别比例,不断优化育人环境,增强全民国防意识。
(三)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是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途径。拓宽了退役军人就业渠道,实现了退役军人体面就业、稳定就业,促进了退役军人思想稳定,有效解决了退役军人“后路”问题。有助于继续发挥退役军人优势,弘扬勤勉敬业、乐于奉献的潜心育人精神,实现退役军人由军事人才向经济社会建设人才转变,在新事业新岗位上贡献力量。
二、拓宽任教发展渠道
(四)单列专门招聘计划。在制定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计划时,结合自身编制和岗位需求情况,可设置专门岗位招聘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
(五)适当放宽限制条件。综合考虑服役年限等因素,在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时相应放宽年龄限制条件,并在教师招聘公告中予以明确。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六)支持多元化进校园。中小学行政、工勤空岗优先接收安置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官和退役士兵。将获得教师资格的退役军人纳入中小学兼职体育教师选聘范围。鼓励退役军人在学校军训任务中担任军训教官。鼓励为学校提供安保服务的相关企业聘用更多退役军人,并兑现有关吸纳退役军人就业企业的优惠政策。
三、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七)强化跟踪培养。中小学校要遵循教师成长规律,加强退役军人教师的专业培训和跟踪培养,配备优秀骨干教师传帮带:要发挥好退役军人教师优势,在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在理想、道德、纪律、法治、国防和民族团结教育中提供施展才能的舞台空间,巩固学校思想文化阵地,加强国家安全教育。
(八)落实待遇保障。退役军人教师的服役年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算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绩效工资分配、职称评定、岗位晋级考核中,要综合考虑退役军人教师的教学业绩、教书育人实效以及对学校的贡献作用,全面客观评价。
(九)注重典型引领。要做好宣传激励,在教师节表彰优秀教师时,可适当拿出名额表彰退役军人教师,加大“兵教师”先进典型选树宣传力度,并对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为各师市“最美退役军人”候选对象,全面打造“兵教师”品牌。
四、加强组织领导
(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在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建立健全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工作机制,建立定期会商机制,统筹做好优秀退役军人任教的培养、招聘、发展等各个环节工作,互相配合支持,形成工作合力,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鼓励民办学校发挥体制机制灵活的特点,先行先试、积极探索、提供经验。
(十一)明确责任分工。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宣传动员、审核退役军人身份,会同教育部门摸清底数,引导退役军人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参加中小学教师招聘。教育、编办、人力社保部门负责指导中小学制定培养和招聘计划。
(十二)强化督导问效。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定期组织联合有关部门督查检查,检查结果作为评价履行教育、双拥工作职责评优评先等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
本实施意见自10月1日起执行。
遂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遂昌县教育局 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