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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5万吨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项目)

索引号:002662737/2023-172338 生成时间:2023-09-27 14:20:20 发布机构: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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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9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5万吨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5万吨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项目

浙江遂昌经济开发区龙板山区块P(2022)73号地块

丽水瑞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总投资105000万元,在浙江遂昌经济开发区龙板山区块购置工业用地103455m2(155亩),新建生产车间、仓库、办公楼等建构筑物,总建筑面积233349.14m2。项目购置破碎生产线、反应釜、压滤机等生产装置,形成年综合利用5万吨动力电池及年产4万吨动力电池专用材料的生产能力。

已参与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的三级标准和其他相关要求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采取相应措施后可以达标排放;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在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经有效措施治理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928日至20231010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578-85297210578-8529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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