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40号建议答复
李峰代表:
您好!您在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 140 号《关于改善道路拥堵、事故多发状况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现就建议内容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健全交通管制措施,加大违法违规处罚力度。
1.交警大队已经制定对进入县城区域的重型运输车的通行规定,规定如下:(禁行车辆:大型货车(危险品运输车除外)。禁行区域:东:平昌路至平昌路与元立大道交叉口、牡丹亭路至牡丹亭路与含晖路交叉口;西:君子路至外庄路口、凯恩路至凯恩路与源古路交叉口;北至环城北路;南至城南路。不含环城北路,其中,水阁路高速出口往城区方向禁止通行,城区往高速出口方向至与环城北路交叉口禁止通行。禁行时间:7:00 至 22:00,因公共安全、市政管理、社会服务等特殊需要,需要在上述限行区域限行时段通行、临时停车的,应提前通过“丽水交警”微信公众号或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城镇中队)申请办理通行证,随车携带通行证并按规定的时间、路线、地点通行。)对于上下学高峰期,即使办理通行证,在每日 07:30-09:00,16:30-18:30 禁止通行。
2.遂昌县城因道路设计原因,县城大部分道路为双向两车道,设立货车禁行车道困难,部分双向四车道区域路口多,交通形势复杂多变,车流量巨大,设立货车禁行车道已向大队相关部门建议,积极探讨可行性。
3.交警大队对于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的违法行为一直处在高压严管的姿态,不定时在遂昌县非机分离路段进行非机动车未走非机动车道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每个月都会在支队原有的处罚任务基础上超额完成。
4..交警大队相关部门针对易拥堵路段的车流数据,已经制定和调整红绿灯配时和通行规则,如源古路与君子路十字路口、北门桥头路口、金岸小学十字路口等交通车流量大的区域实行高峰期红绿灯通行,通行时间与非高峰期不同,缓解高峰期通行压力。
5.交警大队每日在城区各主要路口设立高峰岗,一名大队值班领导带队,参与部门有大队机关、城镇中队、城东中队、安全中队,每日共计约 20 名交警参与高峰岗执勤,执勤时间为上午七点四十五至八点半,下午五点十五至六点。高峰岗队员在第一时间对现场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教育、纠正,如有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会通知值班民警到现场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第一时间对各路段出行交通的交通堵塞进行疏通,确保高峰时期城区道路通行顺畅。针对辖区内的运输企业,每个中队每月对辖区运输企业包括危险品运输企业进行检查,大队宣讲部门经常性的对重型货车主体和驾驶员进行警示教育,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确保行车交通安全。
二、关于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建设金岸高架桥)。
我县也在积极谋划相关项目建设,近期实施计划如下:
1.S215 遂昌新路湾至大桥段改建工程。全长 14.909 公里,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 60/80 公里/小时,路基宽 24.5米,总投资 28.74 亿元。
2.遂昌县环城北路(大桥至竹山下)连接线工程。项目全长约 5.6 公里,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路基宽为 24 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管线工程(配套建设雨污水管道、电力、给水、通信等综合管线)、景观房屋土地进行征收及相关附属工程。
3.远期计划:637 国道金岸至三仁段。全长 13.565 公里,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路基宽 24.5 米,设计速度 60 公里/小时.总投资约 20.4 亿元。
非常感谢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也感谢您对我县交通治堵工作的理解和配合!
遂昌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8月2日
抄送:县人大办,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