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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年1期)

索引号:2662366/2024-176313 生成时间:2024-01-24 11:28:06 发布机构: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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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17、18期,2024年第2期),涉及我县产品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遂昌杰杰水产店销售的鳊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遂昌杰杰水产店销售的鳊鱼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验,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结论为不合格。

(二)流通领域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属经营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履行了法定进货查验义务,索取了农产品合格证明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本局作出遂市监不罚(2024)4号不予处罚决定书,决定免于处罚,给予教育,并将案件线索抄告供货商所在地市监部门。

二、遂昌小摩鲜水果店销售的芒果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遂昌小摩鲜水果店销售的芒果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验,戊唑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结论为不合格。

(二)流通领域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属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履行了法定进货查验义务,索取了农产品合格证明材料,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本局作出遂市监不罚(2024)3号不予处罚决定书,决定免于处罚,给予教育,并将案件线索抄告供货商所在地市监部门和生产者所在的农业部门。

三、遂昌县万佳商贸有限公司佳乐福农加超商场销售的小芒果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遂昌县万佳商贸有限公司佳乐福农加超商场销售的小芒果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验,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结论为不合格。

(二)流通领域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属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履行了法定进货查验义务,索取了农产品合格证明材料,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本局作出遂市监不罚(2024)2号不予处罚决定书,决定免于处罚,给予教育,并将案件线索抄告供货商所在地市监部门和生产者所在的农业部门。

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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