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遂昌县环城西路工程(G637国道连接线))
2024年1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遂昌县环城西路工程(G637国道连接线))
序号 | 批复名称 | 批准时间 | 批复文号 | 原文链接 |
1 | 关于遂昌县环城西路工程(G637国道连接线)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 2024.1.30 | 丽环建遂〔2024〕7号 | 见附件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人:丽水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8-8529721/0578-8529709 联系地址:遂昌县行政服务中心(君子路357号)A422环评审批窗口 |
公告期为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2月7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丽环建遂〔2024〕7号(遂昌县环城西路工程(G637国道连接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