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年14期)
2024年遂昌县食品安全检测情况通报(第8期),涉及我县产品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遂昌张斌蔬菜店销售的土芹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遂昌张斌蔬菜店销售的土芹菜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浙江金正检测有限公司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流通领域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属于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涉嫌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所指的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本局将该案移送公安部门查处。
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