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水利局关于528国道遂昌超限运输检测站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遂昌县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关于要求528国道遂昌超限运输检测站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申请》及《528 国道遂昌超限运输检测站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相关规定,经审查,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本工程位于遂昌县新路湾镇官溪村,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东经119°15′31″,北纬28°43′56″。属新建工程。建设内容主要由超限运输检测站、交通安全设施以及配套设施组成。工程总占地面积1.51hm2(均为永久占地),临时占地面积0.03hm2(位于永久占地范围内不重复计列面积)。工程总投资2173.64万元(其中建安投资1506.47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统筹和上级补助。建设总工期8个月,工程已于2024年7月开工,计划2025年2月完工。
二、基本同意土石方平衡分析结论。本工程挖填土石方总量为14.49万m3。土石方开挖总量13.44万m3(其中表土剥离0.02万m3、一般土石方3.06万m3、石方10.36万m3);填筑总量1.05万m 3(其中绿化覆土0.14万m3、一般土方0.26万m3、石方0.65万m3);综合利用自身开挖土方0.93万m3;借方0.12万m3(均为绿化覆土),绿化覆土从项目区相邻工程施工余方调入或商购解决;余方12.51万m3(其中一般土方2.80万m3、石方9.71万m3),其中一般土石方外运至遂昌县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腾龙小区五期场地回填利用,石方采用生态产品交易平台公开出让,根据石方转让合同,石方由遂昌宏峰建材有限公司负责接收和处置。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结论。本工程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总量约31.57t,其中新增水土流失量约31.16t。施工期是本工程建设产生水土流失的重点时段,道路场地、边坡防护工程和绿化等区域是产生水土流失的重点区域。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防治标准。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包括永久征地、临时占地以及其他使用与管辖区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面积1.51hm2。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至设计水平年(2025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67,渣土防护率98%,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
五、基本同意取土场设置方案。本工程不设取土(石、料)场,借方0.12万m3(均为绿化覆土),借方从项目区相邻工程施工余方调入或商购解决。
六、基本同意表土资源利用方案。根据地勘报告及现场调查了解,项目区表土层主要以素填土为主。结合现场调查耕地区域表层土可剥离厚度按0.30m剥离,经过测算项目区可剥离面积约 0.05hm2,本工程占地范围内剥离表土共计0.02万m3,剥离的表土集中堆置在临时堆土场范围内,后期用于本工程绿化覆土。本工程共需覆土0.14万m3,绿化覆土所需种植土从项目区相邻工程施工余方调入或商购解决。
七、基本同意弃渣场(堆场)设置方案。本项目不设弃土(石、渣)场。余方12.51万m3(其中一般土方2.80万m3、石方9.71万m3),其中一般土石方外运至遂昌县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腾龙小区五期场地回填利用,石方采用生态产品交易平台公开出让,根据石方转让合同,石方由遂昌宏峰建材有限公司负责接收和处置。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措施布局。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个2个区:Ⅰ区-主体工程防治区,防治责任面积1.48hm2,工程措施有①表土剥离0.02万m3、②绿化覆土0.14万m3、③透水铺装 2340m2、④矩形盖板边沟235m、⑤L形边沟343m、⑥边坡截水沟 290m,植物措施有①园林绿化1651m2、②边坡坡面绿化面积4523.4m2,临时措施有①场地临时排水沟460m(梯型断面,底宽为0.4m,沟深0.4m,边坡为1:1,土方开挖147m3)、②沉砂池2座(矩形断面,底宽2.0m,底长4.0m,深1.2m,采用砖砌,土方开挖32m3,砖砌12m3)、③密目网临时苫盖 5000m2、④项目区西南侧施工出入口附近布设1座洗车平台、⑤沟槽彩条布苫盖1000m2;Ⅱ区-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防治责任面积0.03hm2(位于红线内不重复计列防治责任面积),工程措施有场地平整0.03hm2,临时措施有①临时堆土场1处密目网覆盖 150m2、②施工临时场地临时排水沟65m(矩形断面,底宽为0.3m,沟深0.3m,边坡为1:1,土方开挖12m3)、③临时堆料场砖砌墙防护21m3。
九、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本项目水土保持投资估算为174.18万元(其中主体设计水土保持投资156.36万元,方案新增17.82万元),其中工程措施35.79万元,植物措施114.58万元,施工临时措施10.30万元,监测措施2.74万元,独立费用9.08万元(含监理费0.23万元),基本预备费0.48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2070.40 元(计征面积15088m2)。新增的水土保持投资应确保到位。
十、其他事项。
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水土保持方案的设计深度为初步设计阶段深度,下阶段据此做好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在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中应包含各项水土保持设施的施工图。在项目建设中落实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二)在施工中明确承包商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以确保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三)落实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监理,加强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合同、质量和进度的管理。
(四)应当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按监测法规要求编制监测实施方案,并按季向我局提交水土保持监测季报。
(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做好各水土流失防治分区的水土保持措施,减少项目实施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
(六)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应报我局备案,作为监督检查的依据;水土保持方案如有重大变更应及时报我局审批。
(七)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自行开展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工作,并报我局备案。
(八)你单位为本项目水土保持防治责任单位,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提示单配合做好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好水土流失防治监督管理公告牌。
附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提示单
遂昌县水利局
2024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提示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528国道遂昌超限运输检测站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后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有关要求提示如下:
一、监督检查部门:遂昌县水利局
二、监督检查范围:528国道遂昌超限运输检测站建设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1.51hm2,具体见附图。
三、监督检查主要内容:
(一)检查水土保持工作职责落实、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落实、水土保持设施运行维护等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管理情况。
(二)检查水土保持方案(含变更)编报等手续完备情况、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开展情况等水土保持后续设计情况。
(三)检查是否按规定剥离表土,剥离的表土有无集中堆放并采取拦挡、苫盖等防护措施,表土自身利用和外运综合利用等表土剥离、保存和利用情况。
(四)检查取土场、弃渣场(堆场)防护措施是否到位,有无安全隐患,是否发生变更;是否存在向河道、水库、湖泊倾倒弃渣等情况。
(五)检查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水土保持措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重点区域(如深挖、高填路段等)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
(六)检查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开展情况,成果资料是否齐全、可靠等。
(七)检查水土保持补偿费是否足额、及时交纳等情况。
四、监督检查方式:采取现场检查、遥感监管等方式。
五、监督检查频次:原则上1年检查2次,将设置堆高20米以上或方量在50万立方米以上弃渣场(堆场)、有举报线索、下发整改通知、水土保持监测三色评价结论为红色或黄色等项目列为重点监督管理对象,加密监督检查频次。
六、监督检查结果运用:按照有关规定,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采用约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纳入重点监管名单和信用惩戒等方式追究责任。
七、对监督检查人员履职监督:监督检查人员要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不当利益,依法依规开展监督检查,保守商业机密,自觉接受被检查对象的监督。
抄送:丽水市金源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遂昌县水利局办公室 2024年12月10日印发
遂昌县水利局关于528国道遂昌超限运输检测站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pdf
528国道遂昌超限运输检测站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