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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北界镇涉衢丽铁路公路(528国道遂昌龙游界至新路湾段改建工程先行段)工程《征收土地预公告》(遂征预〔2024〕36号)

索引号:00266218X/2024-187354 生成时间:2024-12-17 13:51:35 发布机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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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遂昌县人民政府实施遂昌县北界镇涉衢丽铁路公路(528国道遂昌龙游界至新路湾段改建工程先行段)工程建设项目,拟征收大谷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北界镇大谷岭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8285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拟征地红线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遂昌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北界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地红线图

 

 

 

遂昌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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