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做好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现征集2025年遂昌县电动自行车、家电和手机等3C产品以旧换新活动参与商户,具体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5日
二、活动报名方式
联系电话:0578-8529521
材料发送邮箱:852987563@qq.com(相关材料盖章扫描,打包发送,文件包注明企业名称)
需提供材料:报名表(附件一)、承诺书(附件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门头及门店内照片。
三、征集商户范围
家电类:电视机(含投影仪)、冰箱(含冰柜)、空调(含中央空调)、洗衣机(含干衣机)、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烟机、电脑、热水器(含壁挂炉)、洗碗机、净水器、微波炉、电饭煲等12类家电产品的商户。
3C类: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等3C类智能产品的商户。
电动自行车类:销售符合国家标准(2024年11月1日起实施的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的商户。
四、参与活动商家要求
参与活动的企业(含个体户)需符合以下条件:
(1)从事家电、电动自行车、3C产品的销售商户,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行为或严重纳税违法行为。
(2)具备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有银行对公结算账户,能够开具正规销售发票,并建立完整清晰的活动台账并配合相关部门监督检查。
(3)具备较强的资金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具备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发放核销条件,能配合商务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具备与补贴服务机构活动平台对接的能力,具备完备的结算系统功能。
(4)参与回收。主动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提供旧家电上门回收、运输等服务,不得拒收消费者交售的旧家电,不得借机压低回收价格。开设换新专区,张贴统一标识,标明参与活动的产品及降价优惠。活动期间参与企业不得借机抬高商品价格,不得撤架畅销商品,不得搭售滞销商品。
(5)认真执行政策。与政府遴选确定的申领平台通力合作,落实“立减补贴”政策要求,对政府补贴部分先行垫付,在订单支付时即时扣减。
五、其他说明
(1)实名购买。消费者须实名购买符合条件的补贴产品并单独支付结算,开具的发票抬头为消费者本人实名,发票金额应为实际成交金额(含政府补贴金额)。
(2)企业负责。因参与企业原因造成的应补未补、少补等消费者损失和多补、违规补贴等损失,由参与企业承担;如发生退货情形,退还消费者的款项不包含补贴资金;如退货发生在财政补贴资金拨付以后,由企业及时将与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退还国库或在下期结算金额中抵扣。
(3)诚信守信。消费者和企业应按照诚信原则参与活动,消费者应向参与企业出示身份证件核验身份信息,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者设置虚假交易骗取补贴资金,不得利用补贴政策倒买倒卖补贴产品。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参与活动的资格,并追回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4)执法监督。县市场监管等部门在执法检查和投诉核查中发现哄抬价格、套取奖补等违规违法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参与活动资格,依法严肃处理。
(5)活动正式启动时间由商务部门另行通知。
附件一
遂昌县2025年电动自行车、家电和手机等3C产品 以旧换新活动报名表 | |
报名单位(盖章):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报名类别: | |
本企业(含个体户)承诺: 一、本企业符合参与消费补贴活动条件,自愿参加本次活动。 二、出台配套让利促销优惠举措,进一步加大让利促销力度,同时承诺不趁机涨价加价。 三、主动介绍相关品类补贴规定、参加商品、支付方式等信息,在店内明显位置张贴补贴公告,加强活动宣传。正确引导、协助消费者按规则享受补贴优惠,及时汇总销售情况,按要求提供补贴申请资料。 四、同意“立项补贴”政策要求,配合政府补贴的前期审核把关并承担相应责任,消费补贴通过扫码给予消费者立减优惠、后期向属地政府兑现的方式完成。 五、如消费者退货发生在补贴资金拨付以后,将及时将与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退回属地政府。 六、承诺活动期间所有报送的材料均属实。如出现骗取国家资金情况,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024年12月 日 法人(签名): | |
备注:报名类别填写参与电动自行车类别或家电类别或3C产品类别的哪个或哪两个类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