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催告书
王海莲 :
因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均无法送达,我单位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在遂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公告送达形式,向您下发了关于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行政决定书送达公告》,要求限期退回多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您逾期未领取,视为《行政决定书》已送达。您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履行我单位作出的行政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我单位现依法向您催告,你应当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催告书》,逾期即视为送达。请您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退回多享受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 2700 元,大写 贰千柒百元整 。
如对履行该义务有异议的,请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3日内向我单位提出陈述和申辩。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义务的,我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账户名称: 遂昌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银行账号: 201000064204339
开户银行: 遂昌县农商银行
附言:方开养退回多享受待遇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人: 黄晓丽
电话: 0578-8526329
地址: 遂昌县妙高街道北街206号
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