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衢州至丽水铁路衢州至松阳段项目(遂昌段)项目征收土地公告(遂征告〔2023〕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已批准的《土地征收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2024年3月8日收到经国务院批准自然资源部于2024年2月6日作出的《自然资源部关于新建衢州至丽水铁路衢州至松阳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4〕190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新建衢州至丽水铁路衢州至松阳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4〕190号)批准新建衢州至丽水铁路衢州至松阳段项目(遂昌段)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与位置
新建衢州至丽水铁路衢州至松阳段项目(遂昌段)项目,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四至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妙高街道上南门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0.1158公顷。其中开发园地0.0797公顷、林地0.0361公顷。
妙高街道源口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6.7037公顷(已核减)。其中耕地0.5139公顷、开发园地4.1000公顷、林地1.5200公顷、农村道路0.0727公顷、沟渠0.0402公顷、田坎0.0281公顷、农村宅基地0.4288公顷。
妙高街道古院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0.5267公顷。其中林地0.5267公顷。
妙高街道后江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4.8951公顷。其中耕地0.0178公顷、开发园地1.2676公顷、林地3.5304公顷、农村道路0.0075公顷、田坎0.0027公顷、农村宅基地0.0691公顷。
妙高街道东峰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20.6224公顷(已核减)。其中耕地2.5284公顷、开发园地2.5463公顷、林地14.2149公顷、农村道路0.2922公顷、沟渠0.0684公顷、田坎0.3313公顷、农村宅基地0.6409公顷。
妙高街道新东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1.1270公顷。其中开发园地0.3032公顷、林地0.7983公顷、农村道路0.0255公顷。
北界镇北界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0.9315公顷(已核减)。其中林地0.9288公顷、农村道路0.0012公顷、沟渠0.0015公顷。
北界镇大谷岭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1.2821公顷(已核减)。其中耕地0.0702公顷、林地1.1352公顷、农村道路0.0251公顷、坑塘水面沟渠0.0469公顷、田坎0.0047公顷。
新路湾镇新溪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1.3984公顷(已核减)。其中耕地0.2449公顷、开发园地0.1001公顷、林地0.8970公顷、农村道路0.0040公顷、田坎0.0363公顷、农村宅基地0.1161公顷。
新路湾镇远路口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0.5523公顷。其中耕地0.0277公顷、开发园地0.3521公顷、林地0.1652公顷、农村道路0.0073公顷。
四、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1.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情况:征收土地标准按照《关于重新公布遂昌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的通知》(遂政发〔2023〕78号)、《遂昌县土地征收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遂政发〔2021〕33号)等规定执行。被征地人员安置方式按《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障实行“人地对应”的指导意见》(浙土资规〔2018〕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遂人社发〔2021〕18号)等文件规定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
2.农村村民住宅补偿标准及安置情况:房屋补偿(含住宅和非住宅)和安置方式根据中心城区规划区内、外分别按照《遂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心城区规划区内征收衢丽铁路遂昌段建设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遂政发〔2023〕42号)、《遂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心城区规划区外征收衢丽铁路遂昌段建设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遂政发〔2023〕43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对个别未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遂昌县人民政府将依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
六、遂昌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七、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78-8520689
遂昌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