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
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
公开年报

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年5期)

索引号:2662366/2024-177708 生成时间:2024-03-18 08:56:46 发布机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监测(省级本级)2023年浙江流通环节专项抽检中,涉及我县产品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遂昌梁家水产批发部销售的鳊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遂昌梁家水产批发部销售的鳊鱼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流通领域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属于经营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本局作出遂市监处罚〔2024〕102号处罚决定书,对当事人作没收违法所得26元、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处罚。



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8日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