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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国能浙江遂昌一期95兆瓦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

索引号:002662737/2024-178177 生成时间:2024-04-01 10:41:24 发布机构: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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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4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国能浙江遂昌一期95兆瓦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国能浙江遂昌一期95兆瓦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

遂昌县大柘镇、三仁乡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丽水供电公司

国能浙江遂昌一期95兆瓦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汤公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 汤公变本期扩建110千伏GIS出线间隔1个,110千伏电气主接线维持单母线三分段接线不变。 (2)国能光伏~汤公110千伏线路工程: 本期新建线路8.05公里(折单),其中单回架空线路2.2公里、双回架空线路2×2.8公里(其中路径长约1公里的线路双回挂线,单侧运行)、单回电缆线路0.25公里。

未参与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混凝土采用人工拌和,基本无废水排放,基坑水、抑尘喷洒废水等汇集到沉淀池中,经多级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可重复用于工程养护和机具清洗,使废水得到综合利用,不能回用的多余上清液可用于洒水降尘或绿化用水。 (2)开挖土方应集中堆放,缩小粉尘影响范围,及时回填或清运,减少粉尘影响时间。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遮盖绿化等防尘措施。 (3)制定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高噪声设备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昼间,禁止夜间施工和并严格控制夜间运输行车;如果条件允许,避开昼间休息时间段施工。 (4)在进行产生大量泥浆的施工作业时,应当配备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做到泥浆不外流,废浆应当采用密封式罐车外运。废水处理产生的油泥等危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42日至20244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8-85297210578-8529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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